挨告性侵1年後和少女結婚 被通緝!吃牛排打卡泄行蹤

▲李姓男子宜蘭老家中被逮,因爲不想坐牢,和16歲的妻子新竹搬到宜蘭。(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有性通緝犯趴趴走!還經常在臉書打卡,告訴親友今天去吃了哪間牛排店、哪裡有好玩。臺北市刑大逮捕一名32歲李姓男子,2016年8月被告性侵未成年少女,判刑6個月,今年5月15日應該要報到入監卻逃跑,遭到新竹地檢署發佈通緝。不過其實,這名李姓男子在今年2月,和當初告他的少女結婚了,但因是公訴罪,還是得服刑

▲李姓男子逃亡期間,還經常上牛排館吃牛排在臉書上打卡。(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根據瞭解,住在新竹的李姓男子2年多前認識少女,2人進一步發生性關係,當時他30歲,少女14歲。事情被少女的家長髮現後,雙方以和解收場李男還是持續與少女交往。直到去年,李男疑似因爲和少女的父親在酒後發生爭執,少女的父親憤而對李男提告性侵女兒,少女哀求父親撤告,無奈李男還是被判刑6個月確定。

不過今年2月,少女滿16歲,李姓男子便與少女結婚,刑期定讞後,李男便帶着新婚太太搬回宜蘭老家,打零工賺錢,原本5月15日要發監執行也不肯報到,因此遭到通緝。只是,李姓男子平日喜歡吃牛排的他還是經常到新北市新店板橋一帶牛排館,享受美食也打卡和親友分享,卻也因此遭警方掌握行蹤,日前在宜蘭被逮獲,移送新竹地檢署執行。

▲李男的臉書上,都是四處吃喝玩樂的照片、打卡紀錄。(圖/記者楊佩琪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