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毒蟲性侵4歲女童害染性病 恫「敢講殺妳全家」

屏東縣1名許姓男子,在2014年間多次性侵鄰居女童得逞,還將性病傳染給女童。(圖/ctwant繪圖組)

屏東縣1名4歲女童小安(化名)8年前遭毒蟲鄰居許男(61歲)多次性侵還染上性病,許男卻以自己吸毒神智不清爲由,否認性侵犯行;由於許男猝死,法院判決許男兒子應賠償60萬元給小安及家人,但許家不但不賠償,連一句道歉都沒有。此案與當年震驚韓國的「趙鬥淳性侵幼童案」如出一轍,就連司法也無法替他們討回公道,讓小安家人憤恨難平。

震驚韓國社會的趙鬥淳性侵案,發生於2008年12月11日,時年56歲的趙鬥淳將上學途中的8歲女童拖入廁所殘忍性侵,導致其骨盆骨折、大小腸流出體外,趙以「酒醉神智不清」爲由抗辯僅被判12年徒刑,出獄後還巧合地住在女童家附近,引起韓國羣情激憤,連署要求政府重新檢討性侵刑度,此案還被改編拍攝成知名電影《素媛》。

「整整8年了,自從女兒被那個喪心病狂的愛滋吸毒前科犯性侵,我沒有一天好睡過,每天都在沮喪和氣憤中度過,總是在睡前難以控制的責怪自己,爲什麼小孩多次受害,自己卻沒能即時將她從狼口救出。」安爸講起案發經過,瘦弱的肩膀忍不住顫抖。

女童多次出現抓下體行爲,還因爲疼痛哭泣,父親得知女童遭性侵始末後,趕緊報警處理。(圖/讀者提供)

本刊調查,2014年5月某天傍晚6時許,當時就讀幼稚園中班、年僅4歲的小安放學後回到家中,祖母在房間內睡覺休息,而乖巧的小安則獨自在客廳玩玩具,此時大門突然傳來陣陣敲門聲,小安跑到玄關查看,原以爲迎來的是歸來的父母,豈料光臨的竟是一生的夢魘。

小安開門後仰起小腦袋擡頭一看,門口站的不是熟悉的父母臉孔,而是滿臉蒼白、面露壞意的許男,正當小安準備將門關起時,許男直接摀住小安的嘴巴,將小安拖到樓上他的住處,利用身材優勢,不顧小安的反抗,性侵得逞。

最後在小安不斷大聲哭鬧下,許男才作罷,將小安衣服穿好送回家,但爲了不讓自己的獸行敗露,許男在送小安回到家門時,竟出言恐嚇小安封口,「只要妳敢讓爸媽知道,我就會殺了妳們全家!」

小安是直到因下體疼痛發癢而常用手抓撓,被家人發現追問後才說出被性侵害一事。「當時她(小安)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只知道叔叔讓她很痛,要保護好阿嬤、爸媽,所以她不能說。」安爸心疼地說,豈料許男卻利用這點,食髓知味地對小安大逞獸慾。「從5、6月發生第一次,到10月報案的前3、4天是第3次,第2次的日期她自己也記不清。」

據瞭解,性侵犯許姓男子有吸毒前科,還疑似因此感染愛滋病、菜花等性病。(圖/示意畫面、翻攝123RF)

「因爲許男有在吸毒,其父母並沒有將財產登記在他名下,就算他死了債務由他的兒子繼承,但直到今天,我們卻沒有獲得一句道歉與賠償。」小安父親說。據瞭解,許男其實家境相當富裕,而許男在案件審理期間去世,法院判決賠償金應由許男兒子賠償,但其兒子卻以名下沒有財產拒賠,豈料安爸近日卻得知,許男兒子繼承了大筆祖母遺產仍不願意賠償,讓他們難以接受。

對此,郭佩佩律師表示,若遇到性侵加害人住在自己附近,擔心對方對自己不利,且加害人有持續的跟蹤騷擾行爲,可以依今年(111)6月1日上路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尋求警察機關的協助,並視情形聲請保護令。

至於女童父母遇到求償無門的問題,若受害人可以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加害人有脫產或其他處分財產的行爲,即可向法院提出假扣押聲請,且若證據明確,早點提出假扣押聲請,成功率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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