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最高公積金貸款額度調高至70萬元

新京報訊 5月22日,安徽省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簡稱《通知》),涉及實施購房補貼、提高引進人才購房補貼額度、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優化個人住房首套房認定標準、支持“賣舊買新”、加大高品質住房供給、聯合舉辦商品房消費展銷會等八個方面。

其中,在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方面,《通知》規定,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高至70萬元;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50萬元調高至60萬元;對符合綠色建築、智慧住宅、多子女貸款條件的繳存職工家庭,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原有可貸額度基礎上上調10萬元。此外,新引進人才、高層次人才在池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符合池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規定的,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高至80萬元;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調高至70萬元。

與此同時,在支持“買舊賣新”方面,《通知》提出,指導行業建立新房和二手房換購通道,幫助購房羣衆“以舊換新”,倡導經紀機構降低居間服務費率;倡導國企根據需求,按照市場化原則收購有“賣舊買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用於市場化租賃住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等。

此外,在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方面,根據《通知》,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貸款利率政策下限,首套房和二套住房貸款利率由各金融機構依法自主確定。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5%。

編輯 寇德娜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