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放寬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條件 可預約人羣公佈

澳門放寬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條件,今公佈可預約人羣。(示意圖/Shutterstock)

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今(15日)宣佈,即日起進一步放寬預約接種第三劑新冠病毒疫苗的條件,其中所有18歲或以上接種新冠病毒滅活疫苗第二劑滿6個月且沒有禁忌症人士,都可以預約接種第三劑新冠病毒疫苗。第三劑優先選用和前二劑相同技術路線的疫苗,但也可按個人意願選用另一技術路線的疫苗。

而接種新冠病毒疫苗mRNA第二劑滿6個月者,則須符合一定條件纔可預約接種第三劑,一是60歲或以上,二是18歲至59歲免疫功能相對較低,三是18歲至59歲暴露風險較大或感染後影響較大者。

澳門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免疫功能相對較低人士指的是患有癌症、腦血管疾病、肥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1型和2型)、心臟疾病、慢性腎病患者及當前或以前的吸菸者。

而暴露風險較大或感染後影響較嚴重者,則包括在醫療、社會服務設施、教育機構、懲教機構、醫學觀察場所工作人員;經常接觸病人、老人、弱能人士的其他人士;經常接觸外地人士或大量公衆的人士;在集體居住場所居住的人士;口岸工作人員、流行病學調查工作人員和冷鏈工作人員;社會基本服務工作人員;擬前往高發區的人士等。

另外,澳門特區政府行政公職局表示,爲配合應變協調中心放寬預約接種第三劑新冠病毒疫苗的條件,該局15日向各公共部門發出指引,公務人員可於接種第三劑疫苗的當天或翌日合理缺勤一天,以推動公務人員接種第三劑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