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網安法生效!買手機預付卡需「實名登記」

澳門網絡安全法》22日正式生效。(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澳門《網絡安全法》22日正式生效。法律生效後,行動電話用戶仍可自行購買預付卡,在開通時需要實名登記。此外,在網安法生效前就使用的預付卡,則必須在180天內完成實名登記,否則會被停止使用。

據《星島日報》報導,由澳門司法警察局統籌,並與行政公職局及郵電局聯合組成的「網絡安全事故預警應急中心」也在當天開始投入運作保安司長少澤及警察總局局長樑文昌等主持相關儀式

澳門司警指,《網絡安全法》的生效與預警及應急中心的啓用,不僅僅迴應了社會各界對維護網絡安全的急切需求,更對保障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持續發展有着重大且深遠的意義

此外,有媒體曾報導,澳門警察總局計劃明年第1季及下半年共選取100支「天眼鏡頭,展開人臉識別的應用測試,以評估使用成效。澳門警察總局強調,在展開人臉識別技術應用測試前,會向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徵詢意見,確保「天眼」快速有效輔助警方打擊犯罪同時,也能讓市民私隱得到有效的保障。

按澳門現行法律規定,「天眼」影像依法保存期 60天后會在系統自動刪除,若錄影構成證據,也會在相關司法程序結束後 30天內銷燬。警方按嚴格規定及指引登記及提取錄像,若有人員違規操作,除內部紀律處分外,也可能需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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