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10月大親兒摔地上「狂踹致死」 28歲狠父被判15年:太重了

▲ 10個月大的孩子親生父親虐待致死。(圖/示意圖,非當事嬰兒/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一名狠心的年輕父親,將才出生10個月的親生兒子摔到房間地板上之後,用腳狂踹脆弱的嬰兒,造成一條無辜幼小生命死亡。他隨後遭依殺人罪嫌起訴,2017年被判15年有期徒刑,他卻對此不服,認爲刑期太重、提出抗訴,5日遭到法院駁回。

28歲的金姓男子於2017年2月在慶尚南道密陽市內自宅中,和妻子喝酒後發生爭執,一氣之下數度將10月大的兒子丟向牆壁和地板,再用腳狂踩、狂踹。脆弱的孩子因此頭蓋骨骨折,緊急被送往醫院後還是傷重不治。且根據警方調查,當金男妻子要將兒子送醫時,金男還百般制止。

金男於2017年6月因爲殘忍的罪行遭判15年徒刑,他卻覺得法官「判太重」,向高等法院提出抗訴,最終遭到駁回。審理這起抗訴申請的釜山高等法院請願裁判部5日表示,「就算和妻子感情不好,因爲爭執而情緒激動,無辜的孩子又做錯了什麼呢?(金男)造成出生不到1年的生命死亡,必須爲自己做出常人難以理解的暴行付出代價。」因此駁回申請,維持原審法院判決。

金男提出抗訴後,在網路上引起公憤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判得再怎麼重,也沒有孩子掉到地板上的時候那麼痛吧」、「根本就判太輕了吧」、「真正重的不是刑期,是你犯下的罪」、「孩子如果健康長大,說不定會活到90歲、100歲,只關15年很少吧」、「世界上原來連這種瘋子也有啊」、「這完全不是人,是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