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剛過世就和我媽上牀」 13歲女遭性侵淚認不潔之女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13歲的少女今年8月在家慘遭母親同居人性侵,事後她驚恐騎腳踏車出去向閨密訴苦,甚至還在信中自述自己是「不潔之女」。然而,遭指控性侵的男子辯稱,自己平時會吐口水垃圾桶內,是少女自己去沾抹口水再反控他性侵。

▲13歲的少女遭母親同居人性侵,卻被對方反咬是自己去塗口水抹黑。(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我不喜歡他,我爸爸過世他就跟我媽媽上牀了。」受害的13歲少女一提到母親的同居人,馬上表明2人平時關係就不好,沒想到今年8月20日上午8時許對方趁着媽媽不在家,偷偷溜進她的房間並撫摸背部,接着將手伸進衣服裡解開內衣,再將她轉爲仰躺姿勢開始親吻,最後性侵得逞,但當時年幼的弟弟剛好在房外把玩門把,對方擔心事蹟敗露才沒有射精就離開。

事後少女自己騎腳踏車到閨密家訴苦,輾轉才透過姑姑陪同前往報案,她供稱,側睡時有感覺到被人撫摸背部,當時母親不在家,妹妹不會來摸她,弟弟年紀還小手不可能那麼粗,加上妹妹比自己更怕母親的同居人,她纔不敢反抗。

然而,被指控性侵的男子辯稱,少女正值青春期叛逆階段個性偏激、思想不成熟,平時行爲舉止就有偏差,他苦口相勸經常被認爲是故意刁難,加上當年是他勸少女的父親接受心臟手術,沒想到反而因此去世;且他平時就會吐口水在垃圾桶,是少女不喜歡他纔會刻意塗抹口水指控性侵。

彰化地院法官認爲,少女雖然在偵辦過程坦言不喜歡母親的同居人,平時卻不曾向閨密都抱怨過生父與對方之間的事,事後又在信中自稱是「不潔之女」意指遭人性侵,加上生物跡證等DNA證據吻合,因此判刑該男有期徒刑6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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