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工投票倒數!長榮航空:25天的投票程序及細節說清楚

長榮航空勞資調解已經三次破局。(資料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胡順惠臺北報導

桃園市服員職業工會確定從5月13日至6月6日啓動罷工投票,爲期25天。長榮航空今天表示,已行文建請勞動部交通部及桃園市勞動局依法監督桃空職工對長榮航空進行之罷工投票應符合相關法令

長榮航空對於長榮航空的罷工投票並全力籌備罷工行動,深表遺憾。長榮航空表示,除再度呼籲桃空職工能夠回到談判桌上理性協商,同時爲維護公司全體員工股東旅客權益,已行文建請各單位依法監督桃空職工,並具體說明罷工投票程序技術及各項細節

長榮航空指出,絕對尊重民主投票機制,但是桃空職工對長榮航空進行之罷工投票,投票期間長達四周,如何確保投票程序之秘密公正、不受任何不當干涉,例如投開票所如何設置管理工作人員如何遴選?投票通知單選票如何保管與分發?票匭夜間如何保管?圈票私密性是否足夠?投票開始後是否應該停止宣傳活動

尤其這次罷工投票是由桃空職工自辦選務,該工會的會務人員有無簽署保密協定?能否嚴守秘密、不擅自泄漏領票及未投票名冊,以免侵害會員不投票、不表態之自由?以上種種相關措施規定,桃空職工應對外說明,相關主管機關也應負起監督之責,有嚴謹的投開票規則所得到的投票結果,才能接受社會大衆的檢視。

另外,長榮航空每年皆有部分空服員離職,或轉至國內外其他航空公司任職,桃空職工如何確實掌握會員是否在職、及如何確認投票人之資格;再者,如何區分長榮及其他航空公司之票匭?桃空職工實應交代清楚,以免有所爭議

長榮航空認爲,交通運輸業具有高度公益性質,與全民生活有重要關聯,若罷工投票之規則及方式,有違反公平、公正之疑慮,中央主管機關就應該秉持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第1項之意旨,針對此次罷工投票另行訂定解釋性行政規則,並確實監督工會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