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案 中選會:27日零時起不得散播、轉傳民調資料

中選會宣佈明起禁公佈民調,圖爲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資料照)

罷韓案即將進入倒數,中選會及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提醒,自明(27)日零時起至6月6日下午4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佈與被罷免人或罷免有關的民調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佈、評論或引述,而且,投票日當天零時起,也不得透過社羣媒體或任何方式從事罷免活動違反者,處以新臺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說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2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佈有關被罷免人或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佈、評論或引述。同法第56條也規定,投票日當天,政黨及任何人不得從事罷免活動。

中選會及高雄市選舉委員會特別呼籲政黨、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民調機構、所有媒體及民衆,都應該遵守選罷法之規定。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也預告,5月30日上午9時在慶聯有線電視臺舉辦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除電視直播外,也會在高雄市選舉委員會Youtube頻道直播,播出後檔案也會置於選委會官網,供民衆隨時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