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捷失敗】中選會宣佈:黃捷罷免案投票結果爲否決

中選會機關照(中選會提供)

中選會宣佈,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的罷免案,贊成票少於同意票,投票結果爲否決,中選會將於9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該罷免案投票結果,並依法公告

中選會指出,黃捷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爲29萬1566人,投票人數爲12萬1110人,投票率爲41.54 %,有效票爲12萬652票,其中不同意罷免票數爲6萬5391票,佔54.20%;同意罷免票數5萬5261票,佔45.80%,無效票爲458票。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罷免票數多於同意罷免票數,本項罷免案投票結果爲否決。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51條規定直轄市議員罷免案投票結果,應由該會審查,並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又依同法第90條規定,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者,均爲否決。

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第2項規定,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爲罷免案之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