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雙屍案開庭 謝依涵推責指陳進福策劃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八里富商陳進福妻子張翠萍命案士林地方法院23開程序準備庭,謝依涵庭上只認殺人和詐欺取未遂罪,對於被控強盜殺人竊盜、傷害、僞造文書部分,謝依涵均不認罪,並將全案策劃責任都推給死者陳進福。

▼謝依涵在法庭上將全案策劃責任推給死者陳進福。(圖/東森新聞)

士林地方法院23日下午就謝依涵強盜殺人案召開程序準備庭,由於此案震驚全國,法庭內外涌入大批的媒體民衆旁聽。法官首就起訴書指控,謝依涵在2月5日曾假冒張翠萍身分,至北投農會欲竊取張翠萍存於保管中財物,及傷害陳進福部分詢問謝認不認罪。

謝依涵先是承認有曾假冒張翠萍名義去北投會開保險箱,但隨後又翻供說穿張翠萍格子外套前往北投農會開保險箱都是由陳進福教唆,開保險箱失敗回到陳進福住處後,因陳進福要強留她過夜,纔會傷害陳把他推下樓。

法官提示謝依涵是爲盜取珠寶錢財先殺害陳進福再殺害張翠萍,謝只承認在2月16日殺害張翠萍和陳進福,但是先殺害張翠萍,把張翠萍屍體推到淡水河中,再殺周陳進福,而這些過程都是陳進福事先計劃的,並否認是爲盜取珠寶錢財才殺人的指控。

另就謝女盜領陳進福存在陽信銀行石牌分行35萬元存款部分,謝依涵則辯稱,有去領款,但是陳進福在生前就將存摺、印章交給她,且同意她進行處理的,法官則提醒謝依涵陳進福死後的遺產是歸繼承人所有。

對於穿着張女格子外套、戴假髮變裝持張翠萍卡片身分證、印章前往德行東路彰化銀行盜領失敗,被控詐取財物未遂罪部分,謝依涵則是坦承犯行

法官也在庭上諭知謝依涵,所有認罪要出於自由意願,沒有人強迫,且是經過詢問律師分析意見後所爲。而謝依涵辯護律則回答法官說,由於閱卷到開庭時間倉促,尚無法當事人(指謝依涵)就全案做完全分析給予意見,所以仍需時間就起訴與自白不同部分詢問當事人,而法官則同意給予10天時間,讓謝依涵和律師就所有認罪和不認罪部分詳加詢問後,在5月3日提出答辯書狀。

最後法官諭知原告被告雙方和律師,全案爭點應是在殺人部分,不論是殺人或是強盜殺人最重都可處以死刑,雙方可就最高法院對於死刑判決和兩公約視同國內法的適用問題,進行研究並在第3次準備程序時提出研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