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污水廠清點會勘新北全缺席! 營建署:自家孩子卻要別人出錢養

新北市府則強調每次均以正式公文表達不派員出席,並非新北市缺席。(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議員秦慧珠不滿北市府報請行政院同意八里污水廠改由新北市政府接管,2020年至今辦理155次清點會勘會議,新北市政府「全部缺席」,新北市水利局解釋「新北也委屈」,強調未出席的原因是與原定的移交原則不符所致,另中央一直未覈定新北提報補助計劃32.8億元,因此每次都以正式公文表達「不派員出席」,並非「缺席」。

對此,營建署駁斥,移交接管原則爲2020年6月17日工程會邀集新北市及臺北市政府高層長官確立,不宜再以升級計劃及建設經費尚未確認等爲由,拖延相關移交接管作業的原則,另新北市所提營建署於2020年12月22日開的協調會議,結論是以半年內開始清點爲目標,新北市不僅拒絕參與清點會勘,所提先行派員「瞭解」的部份皆發文表示僅供參考,難有效力。

營建署再次說明,污水處理廠營運管理是地方自治事項,且八里污水廠因收集北北基三市的污水,自1996建廠完成後即成立「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營運管理委員會」,相關營運與改善工程經費皆透過此機制由三市分攤,行之有年,以八里污水廠來說,已進入第4期改善工程並在112年3月完工;八里污水廠本來就位在新北市,主要也是收集新北市的污水,市府不應將營管責任推託給中央或其他縣市。

營建署指出,中央長期大量補助新北市辦理用戶接管工程,目前用戶接管普及率已達到72.48%,而新北市自2021年1月1日起,也向新北市已接管用戶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2022年即收取11.09億元,該使用費就是用在污水下水道營運管理工作,權責明確沒有推諉的空間。

營建署強調,污水處理廠營運管理就是市府應盡責任,不宜以拒絕接管來要求中央額外給錢,自己家的小孩卻要別人出錢養,而且中央是協調角色,2017年由臺北市提出的八里污水廠移交接管請求,中央經與新北市協調後決議該系統由新北市政府接管營運,新北市政府不應把公親當成事主,以任何藉口逃避營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