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3高層沒疏失? 原因與「起火至熄滅僅40秒」有關

八仙塵爆現場。(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震驚全臺灣的八仙塵爆16日偵結,士林地檢署上午11時對外說明,指出八仙樂園被告等3人,由於主管機關函覆舉辦活動泳池並非觀光娛樂設施,所以八仙樂園室外並無設置消防設施的義務,而且消防安檢均合格,再加上與主辦單位沒有分紅關係,所以安全維護義務應由玩色創意公司呂忠吉負責。

針對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行政總監林玉芬等3人,士林地檢署除做出上述表示,還指出由於租賃契約明訂相關安全維護義務應由呂忠吉負責,再加上經認定活動現場起火後至熄滅僅40秒,就算八仙樂園更加提高注意,仍無法即時排除,因此認定八仙3位高層沒有過失。

據瞭解,呂忠吉依業務過失致死、公共危險、業務過失致衆傷害等罪提起公訴,而其他8人則罪行不足,不起訴處分。至於外界質疑八仙樂園、主管機關是否真的沒有問題檢方則迴應,如有不法,一定追究。►►►傳送第一手的新聞,鎖定《ET即時》粉絲團就對了!

▼士林地檢署記者會PPT畫面。(圖/記者楊佩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