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佔病牀養老!董娘定居榮總4年 法官判付605萬住院費

▲臺北榮民總醫院外觀。(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瓦斯公司張姓董娘2013年8月因傷口感染,至臺北榮總住院治療,同年10月,醫師認爲張婦已經病癒,通知她辦理出院手續,但張婦卻拒絕出院,至今已在醫院住了4年,還拒絕支付相關費用院方只好對她提告,士林地院判張婦應歸還牀位,臺北地院也判張婦須清償605萬多元醫療費

判決指出,張婦2013年8月30日到北榮治療,同年10月31日,醫師認爲張婦已經達到出院標準,通知她可以辦理出院,但張婦卻情緒激動大鬧病房,爲了避免她影響其他需要靜養的病患,院只好先安撫溝通,同意她以自費身分住院。

至同年12月24日,北榮正式發文通知張婦,告知她已經病癒,沒有住院的必要,希望她能將病牀讓給其他需要的病患。但張婦仍堅決不出院,還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並多次激動吵鬧,影響病患與醫護人員,甚至曾有激動拿刀揮舞,以致警方到場處理的情形

張婦持續霸佔醫院牀位,至2017年6月13日,北榮以律師函通知她立刻辦理出院手續,但張婦卻拒收,北榮只好向士林地院提出民事訴訟。張婦的委任訴訟代理人書狀反駁稱,當初是北榮同意她以自費方式住院,且她健康狀況欠佳,是否達出院標準並非北榮一方可認定。代理人主張,張婦身上有多處人工血管,還有後續治療的必要,因此拒絕出院。

法官檢視張婦的病程護理資料,雖然張婦患有高血壓,但已經沒有入院治療的必要,主治醫師判斷她已治癒,並沒有待檢查或待追蹤的項目,應該出院。北榮副護理長也出庭作證說,張婦目前狀況穩定,意識清楚,生活可以自理,雖然有高血壓問題,但高血壓屬慢性病,院方已經開藥,經醫師討論後判斷不需住院治療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爲,張婦雖主張院方同意她自費住院,但北榮先前已經以律師函告知她出院,明確表達醫院終止自費住院契約意願,因此判張婦應遷出北榮,將病牀返還。此外,北榮先前也2次對張婦提出醫療費清償訴訟,臺北地院均判院方勝訴,張婦應支付605萬多元住院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