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了LIBOR 銀行最怕兩訴

第一銀行主管分析,會計及稅務作業方面,金管會已認可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之第二階段修正「利率指標(IBOR)變革」於2021年起適用,需於財務報告中揭露IBOR變革相關資訊,因此已於2021年前三季財務報告中,揭露IBOR變革的質化及量化資訊,並依一銀「LIBOR指標退場轉換執行計劃」進行轉換。

另外,一銀評估,因轉換後利率(轉換後的指標利率+加碼幅度)及轉換前(原依LIBOR爲指標)的利率差異不大,因此對銀行會計及稅務風險目前看來沒有重大影響。

華南銀行指出,爲協助客戶瞭解LIBOR退場的影響及合約轉換情形,已於官網公告LIBOR退場資訊及客戶權益通知,並由相關單位與受影響合約之客戶個案溝通與說明,以協助客戶及早因應。

此外,華銀已全面評估受到LIBOR退場轉換可能造成的各項風險,並調整各項業務流程與系統作業等,預計於LIBOR退場前完成各項調整方案。

一銀指出,原則上避免再發行銷售連結LIBOR之金融產品,或簽署連結LIBOR的新契約。爲掌握受退場影響之部位,定期盤點現行交易部位及關注部位變化,以有效管控轉換風險。同時,一銀已積極與客戶溝通,寄送實體通知函給客戶,並提供客戶網頁資訊瞭解LIBOR退場的影響及窗口人員的諮詢,盡全力讓客戶放心,務必做到合約轉換上符合公平待客的最高原則。

此外,一銀現在依循各駐地國主管機關建議及市場主流趨勢,逐一與客戶協商議定替代指標利率,主辦聯貸案件暨自貸案件均逐一與客戶洽談,聯貸參貸部分則將依聯貸合約採取與其他參貸行同一措施。

基於作業轉換必須無縫接軌,關鍵銀行業者普遍聘請LIBOR退場專案顧問,擬定客戶溝通文件供海外分行客戶參考,內容涵蓋LIBOR轉換背景及影響、替代參考利率、利息計算方式等相關資訊,以降低客戶對於指標利率轉換之疑慮,希望能符合各國主管機關之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