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不分大小 99元雜誌遭竊警還是破案給您看

▲84歲林姓男子涉嫌竊取他人信箱雜誌,被警方循線查獲。(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警一分局莊敬派出所,106年12月28日接獲吳姓民衆報案,稱其放置於自宅門前信箱內一本週刊雜誌,價值新臺幣99元遭竊,警方受理積極調查蒐證,3日上午循線查獲84歲林姓竊嫌,林嫌供稱看完雜誌隨即丟棄路旁全案偵訊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說,莊敬所長劉智豪案發後指揮派出所警員吳鎮宇顏威王靖尹前往案發現場周邊勘察蒐證,積極展開調查,以期能將竊嫌早日逮捕歸案。員警循線掌握竊嫌特徵及所騎乘之交通工具,發現該名竊嫌平日皆騎乘腳踏車轄區活動,故劉所長於勤前教育中,交付員警在執行各項勤務中,務必落實勤務,環視周遭可疑人、事、物。

果不其然,偵辦刑案豐富的警員吳鎮宇、蔡宇傑在3日上午擔服8時至10時勤區查察勤務,在東區東安路76巷內發現一名男子身形與竊嫌特徵相符合,立即趨前查訪瞭解。該名林姓男子(84歲、查無刑案資料)經員警提示犯罪相關跡證資料後,坦承犯行不諱,並供稱當下竊取該雜誌閱讀完後,隨即丟棄於路旁。全案在林嫌配合警方返所製作調查筆錄後,依法函送臺南地檢署辦理

被害人獲知竊嫌已被警方緝獲,內心着實感到震驚,認爲區區一本雜誌,雖然價值不高,但警方仍然積極展開偵辦,並且迅速破案。所長劉志豪表示,案件沒有大、小之分別,警方依法受理後,均秉持着同理心及勿枉勿縱的態度,積極追查偵辦,另外也提醒民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莫因惡小而爲之,而陷自身於囹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