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警硬上白嫖、搶光應召女財物 他辯被笑「弟弟短小」才復仇

韓籍應召女遭李男白嫖洗劫,李男最終判刑定讞。(圖/中時資料庫)

2018年1月9日下午6時許,用LINE叫應召站小姐的臺北市李姓男子,拿假鈔付款不成,竟當場持空氣槍強逼硬上,性侵得逞後還食髓知味,佯裝自己是「警察」,強行搶走應召站小姐脖子上的金鍊和手機。事後警方偵訊,李男辯稱先前該應召站小姐曾笑他「那話兒」太短小,所以纔會再約一次白嫖洗劫泄憤,全案經檢方偵辦,最高法院將其依強盜罪判刑7年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2018年1月9日下午6時許,一名韓國籍女子接受應召站指派,抵達李男的汽車旅館準備進行性交易時,李男卻因付不出2小時3萬元的現金,在付完5000元后,立馬外出帶回2萬5000元假鈔交付,可韓女一眼識破,當場拒絕,李男一怒之下竟拿出空氣槍威嚇,最後硬上得逞。

更誇張的是,李男泄慾完,見韓女進廁浴沖洗時又心生貪念,搜刮走韓女護照與2支手機,儘管韓女當場發現,指着李男褲袋直呼「My phone」,李男仍面不改色,再舉起空氣槍大吼「No Police!」用假警察的身份恐嚇並硬扯韓女脖子上的金鍊,隨後跳上機車逃逸。

事發後,韓女因違法應召不敢報案,本想摸摸鼻子認衰,想不到10天后馬伕就因爲妨害風化遭逮,於是她主動向警方供出李男惡行,成功逮捕其歸案。偵訊時,李男辯稱先前韓女曾在性交易時笑他「太短小」,所以這回他纔想藉由白嫖洗劫報復。

不過隨案件曝光,多名應召女主動向警方報案,供出李男其他犯行,全案經檢方偵辦後,檢方針對他白嫖洗劫韓女部分,提起公訴。而法院審理時,李男雖否認犯罪,可根據被害人供詞與其他客觀事證,法院認定李男有罪。一審將他判刑6年與1年2月、1年2月部分得易科罰金。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改認定李男犯「加重強盜」、「詐欺得利」等罪,改重判有期徒刑7年,另外詐欺、竊盜、毒品等罪,分別判刑4月、5月、3月,均得易科罰金,這部分先行定讞。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6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