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模工人摔死 檢認工地主任疏失

1葉姓板模工2018年1月底在桃園市大園區新建施工時,從1樓摔到地下3樓,送醫後不治。桃園地檢署認爲徐姓工地主任有疏忽,依照業務過失致死將其起訴。(賴佑維攝)

姓板模工2018年1月底在桃園市大園區某新建案施工時,從1樓摔到地下3樓,送醫後仍不治。桃園地檢署偵辦後,發現工人並未穿着安全帶輔助繩,也沒有符合安全規範的安全護欄,將徐姓工地主任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

檢方調查,56歲徐男是工地主任,上班時都會到都到現場監工,明知道模板吊掛有危險性,但工人卻未穿着安全帶、輔助繩。另外現場也僅有安全欄杆,卻沒有安裝符合規範的安全護欄。

葉當天疑似要拿取料件,卻摔落至地下3樓,隔2天后,因頭胸部鈍挫傷及頸胸椎骨折顱內出血及氣血胸,導致中樞神經衰竭及呼吸衰竭死亡。因葉姓板模工是該建案找模板公司,再外包遊姓包商。徐男供稱,簽約時有要求廠商依照安全標準施用,已經盡義務。

不過檢方認爲,工地主任負責現場調度、工人安全。當時情況,並沒有不能注意到安全設備不足的狀況,居然疏未注意,偵查終結後,以業務過失致死將其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