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套新解? 新北按摩女回答「用機器輔助」獲判無罪

法官認爲半套連結名詞後有不同意思。(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蘆洲區一間健康館涉嫌從事性交易,林姓女按摩師去年8月接待喬裝成客人的林姓員警過程中曾撫摸對方生殖器,並詢問「有沒有要做特別的服務」、「半套要600元」;林女在偵查庭上供稱,半套意指機器輔助按摩,被檢察官依涉嫌僞證罪起訴。但新北地院法官認爲,半套連結其他名詞、動作產生不同定義,「究何所指實有不明」,判她無罪。

判決書指出,林姓女按摩師去年8月接待林警,曾問「有沒有要做特別的服務」,聽到「你說哪個?要多少錢?」的迴應後,開價600元進行半套服務。檢察官開庭詢問時,她表示「我們所謂的半套是用機器按摩的」、「因爲我們年紀比較大了嘛,比較沒有力氣啊!」

法官認爲,雖然經由林警的證詞,可以確信林女有性服務的意願,卻無法構成僞證罪,訊問內容「所謂半套是什麼?」、「半套的錢也是要跟老闆拆帳嗎?」其中的意思並不是一看就能明白,也就是與其他名詞、動作連結後會產生不同定義,然而檢察官已經把半套視爲性服務,這樣的說法並不能說服「本院形成被告有罪的確切心證」,「依法自應爲無罪之諭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