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轉換 保戶權益無縫接軌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因應高齡社會來臨,金管會推動舊有保單轉換爲年金險、健康險以及長照險主委曾銘宗強調,轉變前後的保單利率不能直接比較,且推動保單轉換過程中,壽險公司不能獲利、保戶權益(保單既有價值)不能受損。

保單轉換8月上路,金管會初期規劃先選幾家財務好、形象佳以及具守法性業者先行試點,進行壽險保單轉換爲年金險、健康險以及長照險,曾銘宗說,保單轉換過程中,保險公司不能獲利包含收取手續費費用,且爲維護保戶權益,既有保單價值不能打折,也就是,若既有壽險保單價值爲100萬元時,轉換後新保單價值也必須維持100萬元。

同時,曾銘宗也指出,由於新保單險種不同、給付條件時點以及給付內容現金勞務)等也都不同,所以轉變前後的保單利率不能直接比較。

官員補充,保險業者推動保單轉換時,必須讓保戶確實瞭解轉換前、轉換後的權益差異,還需要考量保戶未來需求等,同時,保戶在3年內轉換後若反悔,壽險業者必須提供無條件恢復,因此,保單利率不變不是推動保單轉換的唯一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