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寄廢棄沙發、水塔成斷點 白牌車司機賺外快幫詐騙下場慘

檢警去年7月間發現,詐騙集團成員以高額代價委託白牌車司機超商領取被害人所寄內含金融卡包裹,送貨至指定鄉間道路旁廢棄沙發或水塔製造斷點,許姓男子當場被逮送辦,他堅稱不知情,法官認與一般跑腿運送常態全然不合,認他犯詐欺取財及未遂罪共4罪,應執行6月。

檢警調查,詐欺集團成員去年7月13日下午3時57分許起,透過臉書Messenger、LINE通訊軟體佯裝客服人員,向薛姓男子佯稱,需重新設定「簽署金流」才能繼續在網站上販售物品,又因匯款處理錯誤,需寄出帳戶提款卡及告知密碼纔可取回金錢,致薛陷於錯誤,同日下午4時11分許,將3張金融卡打包成包裹寄出。

許男同年月16日下午2時40分、53分分別至仁德、永康兩地超商,領取2個包裹,依與詐欺集團成員約定,將包裹持至嘉義水上交流道往觀光工廠的岔路水塔旁放置,並自該處拿取2000元報酬。

然因薜察覺有異已報案,經警當天下午2時53分許在仁德超商領取包裹的許男逮捕,並扣得兩個包裹。據統計,薛於7月間依其指示4次前往領收包裹,獲利3115元。

許否認涉犯詐欺犯行。律師說,許只是依據派車系統代爲領取包裹,放到指定地點後領取報酬,當下並不知悉東西寄去哪裡,接單後纔會有訂單細節,與客戶聯繫才知要將包裹送至何處,接單後也不能隨意取消,否則會被罰錢,只能將訂單完成;客人的要求千奇百怪,許自始至終沒有想過包裹內是存摺或提款卡等與詐欺相關物品。

法官認爲,細查許領取各類包裹情狀,實際上與一般代爲跑腿領取包裹常情不同之處。依照我國現在超商密集程度、運輸物流便利程度及收取費用不高,難以想見會頻繁地將包裹送到距離實際領取者數十公里外地點,從永康或歸仁送往水上交流道約57公里,且委由收費較爲高昂白牌車代爲領取後,按里程計費長途運送,無端增加運送時間、費用。

法官說,客戶行蹤隱密,與一般實際合法取得包裹者並多是送交至特定與生活作息相關處所以便取得物品情況迥異,如同許自述「我跑這麼久也沒有遇到這種奇怪案件,我當時看到送達地點有覺得奇怪」。更遑論各包裹收受人姓名均不同,卻均經指示送到相近或同一廢棄地點,顯見各包裹收受人也有意隱匿自己真實資訊。

同時,許對於此類與一般跑腿運送合法工作常態全然不合情境,竟全無推拒,也從未曾想要進一步向客戶或提供此類工作者查證,確認合法性,有違常理。

且本案是否接單並非全然憑據派車系統上指示,更有來自司機羣組間提供資訊,對於自己所行之事合法性自應有所評估。

臺南地院審酌,許男依詐欺集團成員指示,代爲領取裝有金融卡包裹,不僅漠視他人財產權,且對社會治安造成不良影響,認他犯詐欺取財及未遂罪共4罪,應執行6月。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