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警兒性侵犯刪文開罰掀波 網紅PO文直嗆南投警「6萬而已」

保護性侵犯刪文開罰掀風波 網紅PO「爭議文字」嗆南投警(翻攝 南投兒少贊粉專)

保護性侵犯刪文開罰掀風波 網紅PO「爭議文字」嗆南投警(翻攝 南投兒少贊粉專)

去年南投驚爆某高中生仗勢父親是警察,性侵同班女同學長達2年,消息曝光引發網友肉搜加害人身分,並在各網路論壇曝光;南投縣政府知情後依「公佈未成年個資」爲由要求各論壇下架相關文章,並出手開罰。縣府強硬的手法,遭到網友羣起反彈。網紅小商人高調臉書粉專公佈被禁的「敏感資訊」並且點名南投縣警察局「6萬而已,來」。

南投縣政府以保護兒少隱私爲由,針對去年的這起性侵案對知名論壇《巴哈姆特》開罰6萬元,並且要求配合刪文限期改善。消息曝光引起諸多網友反彈。其中網紅小商人晚間在臉書粉專上PO文,寫着「這個世上除了錢,沒有人可以要我刪文。我想測試一下我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所以我在睡前留一句。」然後接着PO上論壇挨罰的「關鍵敏感字眼」,同時在下方留言處寫下「6萬而已,來」並標註南投縣警察局。

篇文章PO出短短一個小時,吸引超過1.8萬名網友前來朝聖,並且留言熱烈討論,「請收下我的膝蓋」、「小商人帥一波」、「太猛了啦」、「等等南投縣政府給你6萬元」、「本來大家都忘了,又來提醒大家。」、「直球對決,霸氣!」

此外,南投縣政府近日在臉書粉專「南投兒少贊」推動兒少保護,還特地舉辦抽獎活動盼能夠推廣保護兒少隱私,只要民衆在在期限前留言「保護兒少隱私,勿私刑正義」、標記3個人、公開分享,就有機會獲得禮物真空杯。

活動粉專強調,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舉凡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指出,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記事照片,使閱者由該項資料足以知悉其人爲該保護事件受調查審理之少年或該刑事案件之被告

但消息曝光後,卻立刻遭到網友出征,「天這麼黑,風這麼大,官威好大我好怕」、「用盡全縣之力,力保一人,厲害了我的國。」、「保護加害人的惡法…誰來保護受害人?」、「用保溫杯想蓋過犯罪事實也是蠻厲害」。針對開罰論壇引起的風波,南投縣政府今日稍早表示,網路平臺如果有疑義可提出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