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快被臺灣法院通緝 赴陸發展女星喊冤:我又沒犯罪

劉樂妍被起訴後3度沒出庭,如今再無合理理由缺席,恐遭到通緝。(翻攝自劉樂妍微博)

前女F4成員劉樂妍,這幾年已將事業生活重心移往大陸,但卻在臺灣鬧出官司,因對向她租屋的房客提出減免房租1000元的方式,要對方票投臺北議員羅智強,遭到臺北地檢署起訴,這段期間3度開庭,劉樂妍都沒出現,也沒請假,如今開庭她又沒現身,恐遭通緝,劉樂妍被網友問到此事,給出了迴應。

日前劉樂妍討論臺灣針對桃園醫院爆發多起感染事件當局派出消毒一事自豪表示所住的燕郊只要一個確診者經過,就整個地區核酸檢測,還派員去她家關心愛國臺胞」,警察更是一次來三個,看看她有無需要幫助的地方,因此呼籲在大陸的臺胞「沒事今年就別回去過年了,我們就地過年吧,臺灣不敢全民核酸,真的好危險啊」,等同間接表態近期沒有返臺意願

而劉樂妍之所以被起訴,是因在2019大選期間,公開支持臺北市議員羅智強,提供租她房子的房客減免房租1000元,要求對方返鄉投票投給羅智強,而她把這件事po了出來,遭報案檢舉,因此被臺北地檢署以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

劉樂妍遭起訴後,北院已開了3次庭,首次劉樂妍沒出現,透過律師表示在大陸有工作進行中,兩地隔離天數太長無法配合,法院於是安排去年9月30日二度開庭,她又透過律師表示在對岸參加「2020海峽論壇」不能返臺,接着本月27日再開庭,劉樂妍依然未到,法官發送傳票到大陸給她,她已簽收,但也未請假,而律師表示是劉樂妍因疫情無法返臺,但法官要求其在7天內具狀合理不出庭原因,理由若不正當,不排除發佈通緝。

此事被臺灣媒體報導後,有網友擔心她成了通緝犯,拿着報導去問她:「妳準備回去嗎?」,劉樂妍立刻給予迴應:「我當然會回去呀!我又沒犯罪」,也解釋是因爲新冠肺炎疫情的情況,她所居住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鎮已經管制「三河的都不能出去啊,我只能在燕郊啊!」,當然更不可能出入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