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劉政鴻弟竊占國土 北市議員何志偉判賠50萬登報道歉

劉政池爆料別墅佔用國土、並有挖地下室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苗栗縣劉政鴻胞弟劉政池多年前遭臺北市議員何志偉爆料,「七七行館」別墅竊占國有地、挖地下室等,被士林地檢署依竊占等罪起訴。士林地院一審水土保持法,判劉政池2年3月徒刑,上訴中。劉因認爲名譽受損,對何提出民事侵權行爲損害賠償告訴,求償臺幣350萬元,士林地院今天判何需賠償50萬元並登報道歉一日。

何志偉2013年踢爆「七七行館」佔用國土1500坪以建造豪宅,當時他召開記者會,質疑案情不單純,更爆料其中有國有財產署等官員涉嫌包庇,將原本不能購買的土地分割,協助劉家買地,甚至配合增加門牌,讓房子蓋成兩倍大,還有立委跟民代施壓,開協調會護航等。不過士林地院一審時,認定劉政池僅違反水土保持法,判有期徒刑2年3月,其餘皆無罪,經劉政池提上訴,目前全案仍在高院審理中。

▲七七行館遭拆除。(圖/資料照)

士林地院今天宣判,何志偉必須負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責任,劉政池雖求償350萬元,但經審理後認爲賠償金額應爲50萬元爲適當,並需刊登各平面媒體全國頭版一日道歉。劉政池稍早也發聲明,表示自從何志偉胡亂爆料、誤導媒體及檢調後,我跟無辜家人被偵辦、起訴、七七行館被拆,連他合法租用、購入、取得公家單位核發的建照、使用執照等都被撤銷,他和家人遭受委屈,「每每想起個人一生投入公益,幫助弱勢,竟成爲政治力夾殺的犧牲者,不勝唏噓。」

劉政池還說,今天士林地院判他勝訴,判何志偉須爲不實的中傷言論,負起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讓他們相信司法還是可作爲公理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未來官司勝訴確定,我將把何志偉所賠的錢,悉數捐作公益之用。對此,何志偉則迴應,他只是做議員該做的事,沒有愧於社會以及土生土長的士林、北投地區」,至於是否會上訴,則會等收到判決後再與律師做討論。

▼何志偉爆料劉政池涉嫌侵佔國有地。(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