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擬增修覈保條件 壽險業:今年營運恐不樂觀

▲據瞭解,金管會保險局3月起規定消費者購買壽險保額達501萬,若想加碼買壽險,將需進行「生存調查」,若累計投保金額601萬以上須提供「財力證明」。壽險業者無奈地說,在政府一波接着一波的規範限制下,今年營運恐不樂觀。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限制一波波接着來,成本還要再增加多少?保險業真的越來越難經營了。」據瞭解,金管會保險局3月起規定,消費者購買壽險保額達501萬,若想加碼買壽險,將需進行「生存調查」,若累計投保金額601萬以上須提供「財力證明」。壽險業者無奈地說,在政府一波接着一波的規範限制下,今年營運恐不樂觀。金管會保險局於去年底要求各保險公司,提供覈保規則供保險局審視,據瞭解,本週保險局已陸續針對各家覈保準則提出修正事項,而此次要求各保險公司覈保單位增修的方向大約有4大方向,包括財務覈保、體檢標準、生調標準、新契約抽樣電訪比率等。保險局又出招要求保險公司覈保單位必需調整覈保準則,且2月底前需完成修正,保險業者指出,這些規範都會造成業者成本增加,同時也會造成通路端的困擾,導致銷售難度愈來愈高了,且一旦實施覈實率恐要往下降了,經營保險業真的越來越難。壽險業主管認爲,在銷售面一定會受到影響,雖然目前會影響業績部分,主要是在主管機關規定下,對於商品結構的改變,但該覈保增修同時也會對業者造成壓力。「對於客戶來說,影響的可能是心理層面問題較大」,業者強調,保戶一定會覺得還要提出許多文件覺得麻煩,因此預估業績也會受影響。此外,也有保險業者認爲,該增修案對於無法提供財力證明的的民衆,不論是以先金收支爲主的攤販,或是家庭主婦族羣,明明財力不是問題,但卻因爲法規限制而無法購買或是手續變麻煩,而生存調查對於單身等族羣也會帶來很大的困擾。此次覈保增修4大部分,在財務覈保方面,除原訂規定外,另需分保戶之年齡年收入淨資產因素訂出標準,同時若累積同業投保金額601萬元以上的壽險,2001萬元以上的傷害險及旅平險,或累積同業有效保額2501萬元以上者,皆需進行財務覈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