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H1股票評價 維持去年度方式計算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金管會今(31)日於委員會決定101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資本適足率計算股票等之評價方式,仍得沿用100年度方式計算。

金管會表示,鑑於目前歐債問題尚未能實質解決,波及全球各國股市短期內金融市場尚未明朗壽險業爲重要之機構法人,其資本適足率之計算方式將影響經營決策財務穩健性,以及長期制度 面緩衝機制可行性尚在研議中等,經委員會討論後,決定101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資本適足率計算股票等之評價方式,仍得沿用100年度方式計算。

100年度方式計算方式,即爲國內外股票等之評價得從評估收盤價調整爲以半年平均價(即101年上半年算術平均價格)評價,惟若評價有未實現利益者,仍限於依評估日收盤價評價 有未實現利益,方得以認列,相關風險計算並需同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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