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誤闖積水地下道!勇母捨命救2子 獲中市府國賠831萬

陳姓婦人車載兒女卻溺斃。(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大甲一名37歲的陳姓婦人,2014年5月15日開車載兒女,行經民生地下道時,卻碰上瞬間強降雨車子進入地下道,被滿起的水滅頂,不斷將兒女往上推保命,自己卻因高跟鞋安全帶卡住無法獲救溺斃,此案經監察院調查臺中市政府最後以831萬餘元,和陳女家屬達成和解。

此案發生在2014年5月15日,當時陳姓婦人開車載着10歲的女兒跟8歲的兒子,行經民生地下道時,卻遇上短時暴雨,誤闖積水地下道後水勢升高灌入車內,她將兩個孩子不斷推往高處,直到警消抵達將人平安救出,但她自己卻因爲高跟鞋被安全帶卡住,無法獲救,等吊車整臺車拉起已經昏迷,動用葉克膜搶救仍宣告不治。

監察院今天發出新聞稿,調查並提案通過糾正後,追查後續改善與賠償情形,認爲在事發前民生地下道就常有淹水,市府卻都以道路徵收與開闢計劃未能達成共識爲由,延宕地下道排水系統,又沒有盡到排水道清疏,讓該路段每逢下雨就淹水,加上事發時,防災救護指揮中心沒能第一時間確認救援位置、大甲分隊唯一有潛水證照者並沒出勤。

最後導致遺憾發生,監察院對市府糾正後,並追查改善情形,目前已經減少67%的洪峰流量,受害家屬也在2015年1月12日,獲國賠83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