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弱勢學生 竹市低收助學金即起開放申請...3月底截止

▲本次申請日期自110年3月10日至3月31日止(圖/新竹政府提供)

新竹振道記者蔡文綺/新竹報導

爲保障弱勢家庭學生的就學權益,新竹市政府辦理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希望透過助學金減緩家庭經濟壓力審查標準並非依學業成績而是採身份資格認定,惟須特別注意:重讀、延修(畢)、轉系降讀者,不予補助。歡迎符合資格的低收入戶家庭即日起前來申請。

新竹市教育處表示,凡持有本市公所110年度核發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年滿25歲(含)以下,並持續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及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在學之低收入戶學生家庭,每生每學期核發5,000至2萬元不等的助學金。本次申請日期自110年3月10日至3月31日止,請民衆到區公所辦理,並把握時效期限內完成申請。

教育處提醒民衆申請助學金時,應備齊以下文件:(1)公所核發之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2)國中小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高中以上學生請檢附有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或註冊證明書、(3)有效之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爲加速申請程序,民衆可先至 新竹市教育網https://www.hc.edu.tw—表格下載—特前科獎助學金—第6項 ,下載新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補助申請表及相關附件先行填妥申請表並核章,再到區公所辦理。

另爲簡化申請流程,可由申請人在申請表中勾選戶籍資料查詢同意書項目委託區公所業務窗口代爲查調戶籍資料,減少民衆四處奔波檢具申請資料,有需求的民衆請多加利用

民衆若有任何申請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之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本府教育處、本市三區區公所民政課,聯繫方式如下:東區區公所電話:03-5218231分機208、北區區公所電話:03-5152525分機230、香山區區公所電話:03-5307105分機244、本府教育處特前科電話:03-5427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