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婆送酒請客卻遭24刀殺害 「兩公約」讓水電工免死

▲莊姓婦人生前曾送酒給黃元鴻,且多次請他吃飯,沒想到黃男財迷心竅強盜殺人。(圖/資料照)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市東街水電工殺害包租婆命案,根據判決,兇手黃元鴻其實與死者莊姓婦人交情不錯,莊還曾送酒給他,也多次請他吃飯,沒想到被財迷心竅的黃男殺害,法院判黃男無期徒刑,主要審酌黃男多次向家屬表達歉意,且依「兩公約」,黃男尚未達到罪無可逭程度,需永久隔離的程度。

根據判決內容發現,莊婦與黃元鴻交情不錯,家中水電工程幾乎都由黃男負責,莊婦也曾贈送洋酒給黃男,還多次請黃男在家中吃飯。案發前,黃男到莊婦家中安裝監視器電源插座完畢,莊婦請他喝咖啡品酒,沒想到黃男持水果刀狠刺莊婦至少24刀,並鋸開保險櫃偷走現金

爲躲避追查,黃元鴻甚至故佈疑陣,將室內弄得亂七八糟好湮滅證據,並製造密室殺人斷點。遭逮捕後,對於殺人動機也前後供詞不一,一下說是臨時起意,一下又說是莊婦欠他1萬元工程款,一下又說是3000元監視器電源安裝費拿不到,纔會發生口角

審理期間黃元鴻向家屬下跪道歉。(圖/資料照)

檢警調查,黃元鴻已婚,育有1孩,之後雖然離婚,但與前妻孩子保持良好互動,每星期都會聚餐。而黃元鴻任職的水電行,每月付給他的薪水5萬元,加班費另計。但2017年起,黃元鴻沉迷上酒店金錢花費之大,讓他起意殺害莊婦。

法官認爲,黃元鴻將莊婦殺害好盜取保險箱財物,當時他雖然有喝酒,但還沒到「泥醉」狀態,卻也並非無法辨識自己的行爲是否違法,又所謂積欠工程款起口角後殺人的說法,也不足採信。檢方所稱的預謀,也與調查後的資料不符,因此以強盜故意殺人罪論刑

考量黃男無前科,平日也無素行不良,雖一時衝動犯下惡行,又一開始並未坦承犯案,但最後開庭陳述時,黃男當庭向莊婦的家屬下跪認錯,顯見對自己的犯行已有悔意。

而強盜殺人罪爲本刑死刑或無期徒刑之重罪,不過尚未達到罪無可逭,依「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俗稱的兩公約,有剝奪他的生命世間永久隔離的程度,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