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爆「不當解僱勞工」 中研院喊冤:該案用病假、生理假出國5次

中央研究院。(圖/資料照)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中研院遭爆勞資爭議高教工會今(29日)指出,近期中研院違法解僱勞工,該勞工因請假爭議遭解僱一狀告法院,最終在今年3月獲判勝訴。但中研院說明,中研院並無對勞方職場霸凌,顯然與事實不符,該員工因常以病假生理假、事假事由,兩年半內隱匿出國旅遊達5次,嚴重影響內部秩序紀律、研發業務進度,並無不當解僱員工,對違規個案依法處理。

中研院解釋,該院給假規定遠優於勞基法保障,病假15日、事假5日內均支全薪,盼讓同仁能安心休養或處理要事。惟該個案屢次濫用上述請假制度,兩年半內隱匿出國旅遊達5次,嚴重影響內部秩序紀律之維護,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情節重大。目前此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終止僱傭契約關係亦經本院考覈審覈委員會審議,一切均依勞基法及相關程序辦理

針對高教工會提出的「中研院對勞方有請假刁難、職場霸凌」等控訴,中研院也否認表示,該名投訴勞方代表個人請假及出勤狀況異常,多次未經覈准即離開工作崗位或不到勤,無故擅離職守,情節嚴重,復經查閱近年紀錄,違規達數十次,時數超過一百小時,經主管多次勸導,均置之不理。由於該員工爲累犯,故中研院在覈準請假之時,須據實審覈其請假事由,並無刁難,對於違規事實均依相關程序辦理。

中研院強調,該院聘僱人員系以政府預算進用,自當妥爲督導管理;且少數員工之個人行爲不當,亦足以打擊同仁士氣。因此,對於違規個案,本院應予以糾正或懲處,以維紀律,善盡作爲行政機關職責

中研院也說,中研院向來重視勞工權益,且差假規定優於勞基法保障。高教工會所提勞資爭議案例,繫個案有違規的具體事證,濫用本院優於勞基法保障的給假福利,爲釐清事實,並捍衛本院聲譽,特此聲明,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