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歹徒挾持」小黃超速遭開單 運將有報案!法官判免罰

計程車運將因超速吃3500罰款,但他喊冤,是遭到歹徒挾持,開車的不是他。(圖/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hotock)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一名計程車運將日前行經新北市瑞芳臺62甲線時,被開了一張超速單,挨罰3500元,不過運將喊冤,強調當時他「被歹徒挾持」,超速時是歹徒開的車,似乎在躲避仇家,請求撤銷罰單。臺北地方法院認爲,該名運將事後有向派出所備案,排除有謊報的可能,裁定罰單撤銷。

根據判決,計程車行表示,該名運將的車子是在2018年7月8日晚間,遭到不明人士挾持,要求沿着臺北市南京東路五段前往中央研究院,再轉往基隆,但因運將對路不熟,中途改由挾持者開車,後方還有詭異車輛不斷追趕,挾持者因此猛踩油門,造成超速的狀況。直到抵達瑞芳、萬里一帶挾持者才下車。驚魂未定的運將待隔日,情緒較爲平復後,到派出所報案

臺北市交通裁決所則認爲,測速照相機確實有拍到該輛計程車超速25公里,且「挾持說」無憑無據,希望法官駁回運將的請求。

不過法官認爲,確實包括路口監視器函詢警方說明,都無法證明計程車遭人挾持,但運將確實也有向派出所備案的紀錄,不會不知道若是謊報,將吃上誣告罪,因此不排除計程車的確有被挾持的可能,裁定撤銷罰單,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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