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車廂牛排刀砍警 辯護律師:若真要殺人就會攻擊胸

▲新北投站去年3月發生砍警案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北捷新北投站去年3月發生28歲詹姓男子牛排刀砍警10多刀,造成黃姓捷運警察頭、背、手部都受到嚴重刀傷詹男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詹男除了當庭起身向黃警鞠躬道歉外;其辯護律師則說,「這是傷不是殺,若真要殺人就會攻擊胸、頭,但他沒有。」且詹男辨識能力不足,依法應減輕其刑。

詹男今天在庭上聲稱,因爲求職路不順,因而對社會不滿,「再加上當時我爸罵我說話語無倫次、無理取鬧,我真的很難過,社會實在太冷漠了。」詹男坦承有持刀攻擊黃警,但強調絕沒有刺胸,「他會有那麼多傷痕,是我亂揮揮到的。」

遭刺的黃姓員警當庭證稱,詹男當時故意丟臺幣1000元要誘殺他,且還尾隨人,思緒根本很清楚,且詹男刺下的第一刀就是要讓他蹲地,之所以無法刺到心臟,是因爲他有阻擋,從警20多年因爲有受過訓練,才能免於危機,「案發至今沒有一天可以安穩睡覺」,請法官依法審判

詹男的薛姓辯護律師則說,當時詹男的犯行「是傷不是殺」,由於他的身材較矮小,若真的要殺,不會去挑一個這麼高大的被害人,且要殺人的話就會攻擊胸、頭部,但他沒有,因此應爲涉犯普通傷害罪等罪,再加上詹男有患思覺失調症,辨識能力不足,依法應減輕其刑,也希望被害人早日康復。

檢方認爲,此案對比北捷隨機殺人的鄭捷,詹男更可惡,反社會人格更嚴重,倘若不從重量刑,以後社會出現的模仿就更多。士林地院合議庭辯論終結,諭知1月25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