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售車輛後更新指標無時限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王晨婷)近日,辦理車輛過戶、報廢及夫妻變更登記業務人數明顯增多。12月21日,北京商報記者從市交通委和市公安交管局獲悉,爲幫助市民儘快辦理車輛變更業務,交管部門通過增設服務窗口、延長辦公時間啓動應急預案等多種方式加快業務辦理,保障市民的合法利益訴求。此外,交通部門提醒,年底前出售或報廢車輛後申請更新指標沒有時限要求,元旦前不必扎堆購買新車

12月7日,北京市正式發佈《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下月起,北京“搖號新政”將正式實施,除了向“無車家庭優先配置小客車指標以外,新的調控政策爲進一步增強社會公共資源分配公平性,限制名下多車的個人只能申請一個更新指標的措施,也成爲了廣大市民關注的熱點

近期,有媒體關注部分車主扎堆過戶、二手車交易量大、有“黃牛聲稱可以快速代辦等情況。交通部門表示,從近期辦理業務的情況看,有些情況沒有必要趕在元旦前辦理。

比如,名下多車的市民向配偶轉移車輛,擔心新政要求接收方必須是北京戶籍或滿足五年連續在京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條件實際上,不論是老政策還是新政策,都沒有對夫妻間辦理機動車更名規定此類限制條件。

再比如,名下多車的市民在元旦前還不能辦理向符合條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車輛,需要等新政實施以後在指定網站線上提出申請。同時,只要相關車主有符合車輛轉移條件的親屬,就沒必要現在扎堆去二手車交易市場賣車或者着急報廢既有車輛。

2021年1月1日起,每年的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這兩個時間段內,名下多車的市民可以申請向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車輛,經公安、民政等部門審覈通過後,即可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相關車輛的轉移登記。

交通部門表示,市民今年底前出售或報廢的車輛,即便是“多車”,新政實施後仍可以申請一次更新指標,這符合政策規定,並非“政策漏洞”。

從中長期看,名下有多輛車的車主一旦使用了更新指標購車後,仍然會受到新政約束,再次出售、報廢時只能選擇其中一輛取得更新指標,最終實現“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個京牌指標”的政策目標

交通部門提醒廣大市民,夫妻間辦理車輛變更登記不受戶籍限制,名下多車的車主向符合條件的子女、父母轉移登記車輛需待明年新政實施以後,上述情況不必趕在年底前辦理相關業務。

出售或報廢車輛後申請更新指標不再有一年的時限要求,只要是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已經在市公安交管局車輛管理所辦理完成車輛過戶、轉出或註銷登記的,都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隨時申請更新指標,車主無需趕在新政實施之前申請更新指標,更不必在元旦前扎堆買新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