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4考研複試線公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官網消息,2014年考研複試分數線已公佈,點擊查看歷年分數線。

一、複試資格基本

根據2014年學歷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成績統計結果和各學科招生規模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4年學歷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複試資格基本線如下:

(注:箭頭表示與2013年該校分數線對比變化↑表示上升↓表示下降)

(不含少數民族骨幹計劃)

注:A類考生、B類考生單科不降分,總分降10分。

管理綜合能力95

單獨考試

*A類考生: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19個自治縣(旗),報考類別定向就業,且畢業後回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B類考生: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服務期滿的考生,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務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在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其中“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符合照顧要求的考生,若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複試線可總分降15分。

說明:初試各項成績(包括總分、政治、外國語、業務課1和業務課2)達到報考第一志願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即報考專業代碼的前兩位代碼,如081200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所在學科門類即爲08工學)我校複試資格基本線要求的考生,是否能參加第一志願學院的第一志願專業複試,請於3月14日後上網進行復試資格查詢(http://yzb.buaa.edu.cn/)或向第一志願報考學院諮詢。具體複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的查詢方法相同。

二、關於複試

1. 複試工作由各招生學院組織進行,具體辦法將在3月中旬左右公佈,請考生關注報考學院網站

2. 各學院可在不低於學校複試資格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本學院生源和招生規模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學院的複試線和複試要求。

3. 我校各專業複試均實行差額複試,並對專業能力、專業外語及口語、邏輯分析、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深度考查,請考生作好準備。詳見各學院複試要求。

4. 複試考生均需要進行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在複試時除需複試通知書(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下載,無須蓋研招辦公章)外,還須攜帶以下材料,材料齊全方可進入複試(校內調劑考生可以無複試通知書,但需向調劑學院提供初試成績,初試成績無需蓋章):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一份身份證件正反面複印件,複印件紙型爲A4紙,身份證件正反面需複印在同一頁面上。

(2)由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療機構出具的,複試前一個月內的體格檢查表(具體樣式見招生簡章附表,體檢內容不得少於所列項目)。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交納複試費100元。

(4)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攜帶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並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畢業證書需於新生開學報到時向學院提供原件與複印件)。

(5)往屆生需攜帶以下各類材料:a. 學歷證書(即畢業證書)原件及一份複印件;b. 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複印件,並需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即成績單需由檔案管理部門從考生檔案裡取得原件並複印後,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6)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全國統考考生,還需提供符合其報考資格要求的各類材料原件及複印件,需要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幹課程

(7)現役軍人國防生、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生、強軍計劃考生、其他各類定向就業生以及需保留入學資格等類型考生,均需書面向學院說明情況,並需與我校簽署相關協議書。被錄取的定向就業考生均不轉人事檔案、戶口等,我校不負責就業派遣。

(8)我校所有被錄取的考生均需繳納學費(學費標準請隨時關注我校網站通知)。

凡提交的各類材料需與本人實際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5. 所有複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需參加政審,政審不合格考生取消錄取資格。學籍學歷有問題的考生被學院擬錄取後需提交相應的證明,否則不予錄取,具體要求由複試學院通知。

6. 錄取類別爲非定向就業考生的調檔函將於6月份隨錄取通知書一併發放。

7. 符合照顧優惠條件才達到我校複試線的考生,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8. 推薦免試考生是否再次參加我校本次複試請諮詢相關學院。

三、關於調劑

1. 我校不接收任何第一志願未報考我校的考生調劑申請。

2. 報考我校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若初試各項成績達到報考第一志願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即報考專業代碼的前兩位代碼,如081200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所在學科門類即爲08工學)我校複試資格基本線,且滿足調劑學院的複試要求,經申請調劑學院同意後,可參加複試。校內調劑需在相同或相近專業之間進行,相互調劑的專業統考科目必須一致,且業務課考試科目須相同或相近。

管理類聯考的考生不得調入工商管理MBA[微博]及公共管理MPA以外的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該兩個專業。

第一志願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3. 在教育部公佈全國複試分數基本要求後,對達到教育部複試要求而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按我校網上通知辦理向外調劑手續。未達到教育部調劑要求的統考、聯考考生,或者報考我校的單獨考試考生、強軍計劃考生,一律不得申請調劑到其他招生單位。

四、工作日程

3月15日前,各學院確定公佈複試方案和複試學生名單

3月22日-4月1日,各學院組織考生複試。

五、檢查與監督

歡迎廣大考生及社會各界對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監督和舉報電話:010-823338830,82317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