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協和醫學院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一、沒有特別註明者,均招收公費生

二、外國語考試科目:只限英語,複試含聽說能力測試。

三、招生類型爲兩類:

(一)學術型研究生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畢業授予“碩士專業學位”,專業代碼爲“105***”)。

四、報考條件

(一)報考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統考生)的考生應達到以下各項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及要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應屆生最遲在入學前應取得教育部認可的學士學位證書和本科畢業證書,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⑵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且獲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的非應屆人員

同等學力者(①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③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證書後,在相同或相近專業工作2 年以上者)要求:①英語達到四級水平;②達到以下業務水平之一:A.獲得省部級科研成果證書(前三名);B.參加不少於十二門的普通高校本科進修課程學習。同等學力者在通過初試後,複試時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主幹課程。

⑷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准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⑸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1 年11 月14 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⑹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3、年齡不超過40 週歲(1971 年8 月31 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培養者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體檢要求。

5、報考臨牀醫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爲“1051**”,下同)的應屆生(含七年制轉五年制學生)要求臨牀醫學專業本科畢業(不含提前畢業);非應屆考生要求已獲得《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醫師證書》(均不含待批),未獲得證書者不允許報考。

6、報考“護理學(101100)、護理碩士(105400)” 專業的應屆生要求護理學專業本科畢業(不含提前畢業);非應屆考生要求已獲得《護士資格證書》和《執業護士證書》(均不含待批),未獲得證書者不允許報考。

(二)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應達到以下各項要求: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3、4 各項要求。

2、學歷、年限要求及報考類型:

⑴大學本科畢業並取得學士學位後,連續工作4 年及以上(到入學時),報考定向或委託培養;

⑵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後,連續工作2 年及以上(到入學時),報考委託培養;

3、在本專業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學術報告(前3名,不含待發表,須有國家統一刊號)。

4、報考臨牀醫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爲“1051**”)的考生要求已獲得《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醫師證書》(均不含待批),未獲得證書者不允許報考。

5、報考“護理學(101100)、護理碩士(105400)”專業的考生要求已獲得《護士資格證書》和《執業護士證書》(均不含待批),未獲得證書者不允許報考。

6、報考人員限制:①限本院校在職人員;②限少數民族地區(參見《全國民族自治地方目錄》)的在職人員。

(三)推薦免試生(含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推薦免試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兩種類型)應達到以下各項要求:

1、推薦學校必須爲具有教育部推免權的高校。

2、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3、4 各項要求。

3、達到所在學校推薦免試條件,入學前須取得學士學位證書和本科畢業證書。

4、英語必須達到四級合格水平(合格線爲425 分),其中英語達到六級合格水平(合格線爲430 分)者可申請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

5、佔用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指標。

6、申請推薦免試攻讀臨牀醫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爲“1051**”)的學生要求本科畢業於臨牀醫學專業。

7、申請推薦免試攻讀“護理學(101100)、護理碩士(105400)”專業的學生要求本科畢業於護理學專業。

8、履行全國碩士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五、沒有招到推薦免試生的招生計劃,繼續用於該專業招收統考生和單考生。

六、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簡稱“中國研招網”),網址:http://yz.chsi.cn ,網上報名日期:2011 年10 月。

(二)現場確認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1 年11 月10 日至11 月14 日。

2、現場確認地點

北京地區現場確認地點爲本校研招辦,京外地區現場確認地點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考點。逾期不再受理,報考資格無效。

(三)北京地區現場確認工作流程:

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現役軍人及軍隊文職幹部持軍人身份證件)、學生證(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學歷證書(非應屆生)、網上報名的報名號進行確認。具體流程:考生 填寫誠信承諾書、報名確認單→工作人員查驗證件、資格審查(單考生、港澳臺生)→照相→考生覈對確認《報名情況登記表》、領取並認真閱讀《考場規則和違規行爲處理規定》、領取有關資料→完畢。

(四)注意事項

1、只接收推薦免試生的專業,不接收統考生和單考生報考,因誤報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本校京內考生、所有參加單獨考試(含京內、京外)的考生、所有港澳臺學生(含京內、京外)在網上報名時,選擇我校北京地區報考點,併網上支付報名費,否則報名無效;單考生須注意:現場資格確認時需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已經發表的文章原件備查。上述考生均在我校北京地區報考點確認資格和參加入學考試

3、報考我校的推薦免試生(含推免碩士生、推免碩博連讀生),免初試考試,由推薦學校發給報考效驗碼,在推薦學校所在的省市招辦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照相。

4、本校報考點還接收報考衛生部老年醫學研究所(84512)和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84503)的北京地區考生報名。

(五)京外地區的初試地點由現場確認資格地點指定。

(六)初試前,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中國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並下載打印《准考證》。我校不再給考生寄發《准考證》。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初試。

(七)考生按規定繳納報名費後,不再退還。

七、報考資格的審查:

(一)如果考生沒有按我校《2012 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專業目錄》的有關規定報考、或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律取消報考資格、或複試資格、或錄取資格,責任自負。請考生務必認真、仔細審覈自身條件。

(二)考生的少數民族身份以網報爲準,不得更改。

八、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

(二)初試科目

1、統考生英語、政治科目爲教育部統一命題,業務課考試科目詳見本校《招生專業目錄》。

2、單考生的考試科目除英語、政治爲我校單獨命題之外,其它考試科目與統考生同科同卷。

3、本校自設綜合課爲:

口腔綜合》:口腔解剖生理學、口腔內科學、口腔頜面外科學、口腔修復學;全部作答。

藥學基礎綜合》:分析化學、有機化學、生理學、生物化學、微生物學;任選兩門。

《藥學綜合》:藥物化學(20%)、藥劑學(25%)、藥物分析學(20%)、藥理學(25%)、藥事法規(10%)。

藥用植物綜合》:植物學、植物生理學、植物生物化學、藥用植物栽培學;任選兩門。

《護理綜合》:由教育部統一規定考試大綱。

《衛生綜合》:含數學、衛生統計學、流行病學、衛生事業管理學;任選兩門。

(三)複試

複試爲筆試和麪試相結合,面試含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九、在2011 年12 月5 日前,所有考生應及時向我校提供以下資料備查:

(一)統一要求

1、報名情況表(含考生編號,11 月25 日左右從我校網站下載)。

2、非應屆人員應提供最後學歷證書複印件;應屆生本科畢業生應提供學生證複印件(含封面、首頁、註冊頁)。

3、最後學歷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複印件,應屆生由學校教務部門提供,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畢業學校教務部門提供。

(二)分類要求

1、上述(一)中的各項資料。

2、報考臨牀醫學專業學位(1051**)的非應屆考生:應提供《醫師資格證書》、《執業醫師證書》複印件。

3、報考“護理學(101100)、護理碩士(105400)”專業的非應屆考生:應提供《護士資格證書》、《執業護士證書》複印件。

4、同等學力者應提供:①英語四級證書複印件或成績單複印件(合格線爲425 分);②省部級科研成果證書(前三名)或普通高校教務處提供的本科進修課程成績單(不少於十二門,加蓋教務處公章)複印件。

5、單獨考試考生應提供:最後學歷和學位證書複印件、工作證全本複印件、在本專業已經公開發表的研究論文或學術報告(前3名,不含待發表,須有刊號)複印件(含封面、目錄、文章全文)、少數民族地區的考生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在11 月10—14 日現場確認資格時,我校將當場審覈上述證件的原件,無原件者不得報考。

6、推薦免試生(含推免碩士生、推免碩博連讀生)應提供:①《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②申請推免碩博連讀生者須提供國家英語水平考試六級證書或成績單複印件,申請推免碩士者須提供國家英語水平考試四級證書或成績單複印件;③本科畢業學校提供的《在校歷年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

(三)上述所有報考材料均寄往:北京東單三條九號北京協和醫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100730。報考材料恕不退還。

十、本校各專業(除特殊註明外)均接收統招、定向、委培、自籌生報考,佔用當年國家招生計劃。四種類型考生的錄取要求完全一致。

(一)統招生:培養經費由國家撥付,雙向選擇就業單位。

(二)定向生:培養經費由國家撥付,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

(三)委培生:培養經費由考生所在單位支付,學生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參照國家撥付經費標準,每生應繳納培養費10000 元/年。

(四)自籌生:由導師自籌經費或向企事業、社會團體等籌集培養經費,雙向選擇就業單位。參照國家撥付經費標準,每生應繳納培養費10000 元/年。

十一、關於複試費的收取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設立高等學校教育考試收費項目的函》規定,我校將對通過複試並錄取的攻讀碩士學位考生(含統考生、單考生和推免生)收取複試費,具體標準爲100 元/生。

十二、本校研招網址:http://yanzhao.pumc.edu.cn ,請考生隨時登陸查詢:

(一)查詢本人及本專業報考統計信息(12 月初)。

(二)查詢初試考場地點(考試前一週)。

(三)查詢初試成績。

(四)查詢分數線

(五)上線生查詢並下載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總分排名名單和全校該專業總分大排名名單。

(六)查詢全校複試規定、調劑政策、各所院紀檢監督電話等(4月上旬)。

十三、關於臨牀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錄取

本校臨牀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分爲公費生和自籌(或委培)生兩類,後者簡稱“專業學位自籌生”,其培養要求、實踐要求、學位論文要求等與公費臨牀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相同。

進入複試的報考臨牀醫學專業學位的學生,按招生計劃和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與複試成績按權重相加)由高到低排隊錄取,排名靠後者錄取爲專業學位自籌生。但若考生報名時填報“自籌”或“委培”,無論排名靠前與否,均按其填報的“自籌”或“委培”方式錄取。

十四、港澳臺學生

港澳臺學生的招生專業目錄與內地招生專業目錄內容相同,不做變更。

此類考生的報考條件與內地考生完全相同;均參加當年全國碩士入學統一考試,免試政治理論;須達到教育部當年碩士生單科分數線;複試與內地考生同堂同卷,與內地考生的錄取政策完全一致;均爲自費全日制研究生,學費參照本校計劃外培養研究生的學費標準收取。入學後待遇與內地考生相同。

考生報名時須提交:①身份證件(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②最後學歷成績單;③最後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於錄取前補交),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十五、本校不舉辦考研輔導班,不出售歷年考研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