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與人妻通姦還誘拐去美國 他遭通緝20年!返臺探孫遭逮

阿財被控20多年前和有夫之婦通姦,還把她誘拐到美國去。(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70多歲的阿財(化名)年輕時認識一對夫妻,後來這對夫妻失和,老公指控阿財涉嫌與他老婆通姦,還把他老婆誘拐到美國去,因爲涉犯可處無期徒刑重罪,阿財被通緝了20多年,去年爲了看孫子返臺被逮,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阿財因歸化美籍纔多年未歸,而對方老婆自行返臺否認受誘,21日以證據不足爲由處分不起訴。

▲阿財移民美國20多年,首度返臺看孫子就被以通緝犯身分逮捕。(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這件妨害家庭案件事發在1990年代,那時雙方當事人都還只是30多歲的青壯年,根據告訴人指控,阿財疑似對他老婆下藥,使他老婆和阿財發生關係,後來阿財還誘拐他老婆一起到美國去,因此控告阿財涉嫌妨害婚姻外,還有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罪,以及《刑法》第242條,「移送被誘人中華民國領域外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

而此時阿財因爲辦理移民手續,無法聯繫返臺出庭,臺北地檢署因此對他發佈通緝,也因爲涉犯重罪的關係,這一通緝就是20幾年,2018年間,阿財因爲想看孫子,才首度回臺灣結果被依通緝犯身分遭逮時,已是70多歲的老先生,他喊冤稱當年是看對方夫妻失和,才說如果有需要散心,就到美國去找他,絕無和誘。

▲阿財被控下藥使人妻與他發生性關係,涉嫌妨害婚姻。(示意圖/達志影像

檢察官曾傳喚告訴的人老婆出庭,老婆說當初會到美國,是因爲老公要她去接受「考驗」,而且「考驗還沒結束」,所以在美國待了比較久,而她和老公關係長年不睦,現在沒住一起,但如果檢察官還要傳她的話,「直接跟我老公說就好」。

檢察官調查,無證據顯示阿財和告訴人的老婆發生性關係,且這部分也早已超過通姦罪追訴期,而告訴人的老婆除了阿財這個朋友外,在美國還有其他親戚可依靠,當年告訴人老婆是自行來去臺美,受誘離家且被送到海外的證據不足,因此處分不起訴阿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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