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8/15起 除亂丟垃圾罰3600 這6行爲也重罰

臺北市環保局12日表示,8月15日起,棄置垃圾包最低罰鍰將提高到3600元,另有6類行爲也從重處罰,像是拋棄菸蒂也開罰3600元。(北市環保局/蔡佩珈臺北傳真)

臺北市現規定,民衆棄置垃圾包、拋棄菸蒂、違規廣告物等,將被處以1200元以上罰鍰。環保局12日表示,8月15日起,棄置垃圾包最低罰鍰將提高到3600元,另有6類行爲也從重處罰,像是拋棄菸蒂也開罰3600元。

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棄置垃圾包、拋棄菸蒂、違規廣告物等污染行爲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依環保署訂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由地方環保局依污染程度及危害程度裁量6000元以下罰鍰金額。

環保局表示,爲遏止違規行爲,自8月15日起,針對違規棄置垃圾包行爲採從重處罰,最低罰鍰由1200元提高到3600元,同時有6類環境污染行爲也將從重處罰,包含拋棄菸蒂、於路旁屋外曝曬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違規廣告物、家畜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未清、亂吐檳榔汁渣及污染地面、水溝、牆壁其他土地定着物。

環保局表示,北市推行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多年,一般廢棄物應以專用垃圾袋盛裝依規排出,但部分民衆爲圖一時方便,將家中垃圾隨意棄置於城市角落,造成市容環境髒亂。

爲維護市容整潔,環保局每日派員清潔維護、稽查取締違規行爲、以移動式攝影機輔助取締等方式,但仍有民衆違規污染環境。爲提升執法強度,環保局表示,就違規棄置垃圾包案件,將自8月15日起罰鍰由1200元提高3600元。

環保局表示,北市採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以北市14公升專用垃圾袋爲例,每個袋子僅需5元,1張罰單裁罰金額爲3600元,相當於可購買720個14公升專用垃圾袋,就算每天倒垃圾,也可以用720天,相較之下違規亂丟垃圾包,損失更大,該局呼籲民衆切勿圖一時方便,反而因小失大,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