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長選舉無效案5月10日宣判 丁守中:大家都在見證

丁守中選舉無效之訴,將於5月10日宣判。(圖/資料照/臺北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市長選舉無效訴訟,臺北地方法院29日召開言詞辯論庭,也是一審最後一次開庭。丁守中親上火線,與律師舌戰中央選舉委員會、臺北市選委會代表及律師,全案定於5月10日宣判,是否出現逆轉結果,恐牽動2020總統大選,各界都在關注。

開庭時,丁守中提出幾項爭點,包括「投票所」範圍,「到達投票所」的定義,強調投票時間截止,未進入投票所領票的,在外頭排隊的,就不應該繼續投票,造成插隊狀況不斷。

另外,中選會違法新聞稿的方式,發佈准許投票時間延長,甚至出現一邊開票一邊投票,排隊民衆還可以邊看電視報導或評論邊等投票的情況,都大大影響選舉結果,造成棄保效應「如果法官認爲這樣的選舉有效,那就請2020總統大選也如此炮製。」

法官則問到,主要爭點在4點過後投票所外還是大排長龍「你們事前都沒有預料這種情況嗎?」中選會法制科長唐效鈞表示,大選綁公投是選前1、2個月才確定,模擬時僅設定5公投案,纔會估算1人從領票開始大約需2分半時間,不會有太嚴重的延遲,但公投門檻低,到變成10案時已經來不及因應,只能盡力宣導

至於選舉無效,必須有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的條件,例如當選變落選、落選變當選,才能避免落選的隨便就提出訴訟,影響結果。且丁守中未能確切證明有何舞弊情形,足以改變選舉結果,法官應駁回。

臺北市選委會委任律師盧柏岑表示,並沒有所謂的棄保效應,因爲無論是從開票、得票率來看,許多投開票所都是「姚升柯降」,且丁守中的票數都保持上升的情況。至於爭執的投票所範圍、能不能拿手機,這些都是未來需透過立法制定,現行選務機關依舊得遵循規定,不應在競賽中改變規則

開庭結束,丁守中強調「這一頁在我們選舉史上是非常重要的,未來中華民國可不可以一邊開票一邊投票,由法官來決定,大家都在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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