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再挫敗!遠雄聲請仲裁出爐 大巨蛋展延工期922天

▲大巨蛋爭議不斷。(圖/《ETNEWS新聞雲》資料照,下同)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結果14日出爐,遠雄公司臺北市政府要求增加綠建築爲由,提出展延1452天,最後獲得展延922天,遠雄申請大巨蛋工期展延的仲裁案,再次讓臺北市長柯文哲難堪,無法如期完工。

大巨蛋第二次獲得展延,遠雄副總經理楊舜欽表示,遠雄獲得展延922天也就證明了臺北市政府過去在環評、督審的條件,與合約不符,勒令停工仍屬遠雄合法工期,而停工的行政訴訟結果若出爐,遠雄停工期間的損失皆可向市府求償。

據瞭解,這不是臺北市政府第一次仲裁輸給遠雄。2016年3月,大巨蛋工期曾獲展延,遠雄以「土方運棄條件」提出工期展延459天,最後獲得展延110天。柯市府幕僚指出,遠雄提及的展延內容與前臺北市長郝龍斌任內的環評較有關

對此,臺北市政府發言人劉奕霆表示,遠雄公司提出工期展延分爲「取得銀級候選綠建築證書」、「大型室內體育球場高程降低」及「增設地下161KV變電站」等事由,請求工期展延1452天。

劉奕霆說,經仲裁判斷認爲,遠雄提出的理由屬市府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過程中提出的要求,增加工作內容確實讓遠雄無法依合約約定,在取得建造執照後3年內完成大巨蛋體育園區興建工程,並取得使用執照,因此同意展延工期922天。

但劉奕霆也強調,本件仲裁結果與臺北市政府在2015年5月20日因遠雄未按圖施工而勒令停工屬於不同的事件,因此臺北市政府仍呼籲遠雄積極向各主管機關提出都審、環評等各項審查申請,最後向主管機關完成變更建造執照才能復工,履行本件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