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遭爆成身障人士過勞工廠 重度聽障竟負責12項業務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過去常宣導要保障身心障礙勞工的就業權利,但議員慶元踢爆,有市府內部的身障員工投訴,工作量遠超負荷,每天身心俱疲;而李慶元調查發現,北市府各機關對於身障人士業務安排確有不合理之處,甚至有重度障礙以上之勞通要負責12項之多的業務,痛批市府帶頭損害身障人士的工作權益

根據臺北市政府人事處提供的資料,節制106年2月28日爲止,各機關進用身心障礙人員共有960人,其中有685名身障員工負責的業務量在3項以下,約佔總數71%;有121名身障員工負責4項業務,約佔12%;有75人負責5項業務,約佔3%;有45人負責6項業務,約佔5%;有30人負責7項業務,約佔3%;有4人負責多達8項以上的業務,佔0.4%。

而負責4項以上業務的有275人,其中,有126人屬於輕度、81人屬於中度、51人屬於重度、17人屬於極重度。

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勞動局沒有介入身障人士工作的安排,但如果身障人士無法負荷工作,勞動局會主動介入;但李慶元說,身障員工尤其是約聘僱的,擔心丟掉工作,怎麼敢主動反應?要求勞動局要主動進行調查,要定期每1、2年要做檢討。

李慶元指出,有一個負責7項業務的是多重障礙,甚至有中度視覺障礙者要負責8項業務,而在市立聯合醫院,有2名負責10項業務、1名負責12項業務,「負責12項的那位,是所有身障員工分配到業務量最多的,障礙別是『重度』,是聽覺障礙,要負責門診表編排校對、跨院區看診退費、公文收發、影印病歷檢保局不定期退費等,我不知道他怎麼承擔的,他如果行的話就不會是重度身障者。」

李慶元表示,業務項數雖然不能代表繁重程度、身障人士的承擔能力,但項數的多寡與負荷量成正比。他表示,接到的抱怨工作環境陳情,都是業務量多達6項以上的身障人士,要求勞動局必須要通盤檢討市府內身心障礙員工工作業務量的分配,且身障員工的業務內容,也要依不同障礙等級障礙別進行調整。勞動局則迴應會研擬執行計劃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