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共享機車同車格禁停超過3天 違者取消營運許可

北市12956 輛共享機車 同車格禁停放超過3天 違者取消營運許可。(吳康瑋攝)

近年雙北都力推共享運具,但也傳出許多管理亂象,北市有議員踢爆仁愛路上有同一家業者的多輛運具佔位已久,北市交通局科長廖苑伶指出,目前臺北市共享機車達12956輛,爲避免妨礙道路交通,臺北市透過相關法令規範業者避免集中停放及久停,同一格位不得停放超過3天,且同一路段不得連續停放超過3輛或總數超過6輛,違規最重禁止繼續營運。

共享運具一車多人使用,希望能減輕民衆停車需求,但北市議員林亮君則認爲,北市府與業者簽署的合約空有規定難以落實,其中業者的自我管理效能,嚴重不足,對此,廖苑伶強調,北市於2018年就已通過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辦法監督業者的營運管理與保險規畫、收繳保證金權利金,並限制業者在各營運點所投放的運具數量,若違反最重將取消營運許可。

廖苑伶指出,目前北市有三家共享運具業者,針對佔用問題,交通局在雙方行政契約中有明文規定,停放限制,並且每個月都會派員稽查,若經發現有違規狀況,例如有連續3輛或總數6輛停放超過3天、共計72小時情形,將要求業者在4小時內立即調度、改善。

廖苑玲表示,佔用乃影響民衆使用的嚴重違規行爲,若廠商屢勸不聽最重可取消營運許可,民衆若有發現停放超時等問題,也可以主動通報,每一臺運具上,都有業者的聯絡資訊,也可以透過app向業者要求,民衆也能透過市府1999熱線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