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監視器羅生門 監院:顧問公司建議頻寬小於或等於3M
臺北市爆出監視器更新作業弊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疑似收受監視器廠商臺智光賄款,該案也引發臺北市政府更換監視器作業,是否合理之討論。監察委員林鬱容、葉宜津表示,臺北市政府決議「基本使用2M頻寬,部分使用3M頻寬」方式,並依頻寬檢測結果,辦理頻寬異動,是根據工程顧問公司所作評估,尚難認定有違法失職情事。
監察院針對臺北市政府監視器更新作業耽延作業期程;調降頻寬後,是否降低錄影辨識正確率,減損新一期錄影監視系統犯罪偵防功能等案由立案調查。林鬱容、葉宜津所提出的調查報告,已在監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審議通過。
調查報告表示,臺北市政府於2021年起,進行錄影監視系統汰舊換新,並預先委託世曦顧問公司研議整體技術規畫。世曦公司報告指出,在200萬畫素、15FPS、H.265壓縮格式下並考量頻寬費用,單支攝影機仍須提供至少3Mbps之頻寬;但據世曦公司說明,當時不知道工程得標廠商及所使用攝影機廠牌,所以才加上考量斷線回補0.5M因素,且參考其他標案場域,考量因得標廠商所使用廠牌攝影機功能不同,而對於頻寬需求有所彈性空間,纔將頻寬需求設定爲小於或等於3M,而非全數使用3M頻寬。
調查報告指出,北市府後來在2021年7月14日會議,經資通信學者專家研議後,決定不予採購斷線回補所需增加得0.5M頻寬。並進行頻寬分級,屬低流量、環境較單純之路口使用頻寬較低網路;屬高流量、環境較複雜之路口方考量較大頻寬。
調查報告表示,在更新第一批監視器後,北市府進行實測流量,頻寬流量未達2M的監視器,就從3M頻寬調降爲2M;之後陸續安裝的監視器,也在測試後都要進行頻寬需求檢討,需要繼續維持3M頻寬者,要提報市長室會議同意。
調查報告指出,爲了解臺北市更新後的監視器影像畫面,有否出現異常,監院於2023年5月18日抽查臺北市10個路口監視器畫面,包括8支3M頻寬與2支2M頻寬監視器,狀況均良好,尚未發現模糊、遲緩、破圖、停頓、消失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