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辦命案後想買屋!拿死者資料給仲介避買兇宅 一查神巧合

中山分局警員因爲擔心買到凶宅,擅自把刑事資料傳給房仲而被起訴。(資料照/記者中嶽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北市警局中山分局林姓警員,去年看上轄區內某中古屋出售,但是又怕買到凶宅,竟然把公務經手的1件在家中病逝案件死者家屬個資檔案,傳給房屋仲介,由仲介拿去給家屬確認身分,遭檢舉後仍不覺得自己有錯,臺北地檢署調查後,18日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嫌起訴林姓警員。

檢察官調查,原在中山派出所任職的林姓警員,是在2019年間,看到轄區內有房子要出售,覺得物件條件不錯,有意購買,就這麼剛好,他因爲工作關係,經手了1件民衆因病死亡陳屍家中的案子,他看了資料覺得可能和他看上的房子有關,將相關的死者和家屬檔案傳LINE給房仲,要求確認。

房仲收到林警的請託後,也直接把檔案拿給屋主確認,屋主一看竟然真的是自己和家人的個資,氣得到警局檢舉提告,林姓警員立刻被調職,雖然他堅稱自己並不是「無故」泄漏職務上所得秘密,仍被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而依照內政部相關函釋,曾有人病逝自然死亡的房子,並非「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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