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老婦遭公車輾斃 公運處最高可重罰業者9萬

北市信義松山路、福德街口今早發生死亡車禍。(翻攝照片黃婉婷臺北傳真)

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福德街口今早發生公車輾斃路人事故,86歲朱姓老婦斑馬線時遭左轉公車迎頭輾過,馬姓駕駛卻渾然不知。對此,北市公運處指出,待警方釐清肇責後,最高可依《公路法》重罰業者9萬元;臺北汽車客運公司則致歉,表示日後將加強員工教育訓練,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今晨6時許,臺北客運仁愛幹線駕駛於松山路,欲左轉福德路時,馬姓駕駛雖有車速放慢,卻不慎輾過斑馬線上的朱姓老婦,由於當時行人車輛號誌皆爲綠燈,警方初判駕駛可能因視線死角或未禮讓行人惹禍,現已要求馬、業者到案說明,全案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偵辦。

對此,公運處業務稽查科長郭獻文指出,已請業者配合警方調查,待警方肇責判定出爐,若客運駕駛須負全責案件又爲死亡事故,市府將依《公路法》重罰業者9萬元,一年內若再度發生,除罰款外還將吊扣該車車牌1個月,警方也會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在未禮讓行人、致人於死部分開單記點

臺北汽車客運公司稍早也發佈聲明稿,指依行車記錄器指出,駕駛因未注意撞及婦人後,後續正常行駛,未偏離既有路線,隨後回到終點五福調度站,顯示公車應非蓄意肇事逃逸,且五福站調度員於7時40分接獲警方通知,也立刻配合警方指示配合調查。

業者說,馬姓駕駛員爲2004年到職,年資約17年,任職期間表現良好,曾當選2次模範駕駛員,未有重大肇事及違規紀錄。發生如此憾事,公司除向家屬表達萬分歉意,也會全力配合警方偵辦,並負起完全賠償責任

由於此案已是本月2度出現公車輾斃路人事故,郭獻文說,駕駛行車習慣根本原因,已要求業者加強教育訓練。業者也允諾將針對左轉應注意「號誌、行人、來車」一事,對旗下司機加強宣導,也指出本案車上雖在3月20日導入駕駛輔助系統(ADAS),但尚在調校作業程序,未來將盡快啓用完畢,輔助駕駛多加註意路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