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擬補助弱勢性騷被害人 心理諮商費用

性騷被害人因爲是經濟弱勢無法負擔得起心理諮商費用北市議員提案建議市府提供補助給予保障。圖爲大學生參訪臺北心理諮商所,體驗藝術治療。(本報資料照片

有性騷擾被害人因處經濟弱勢,負擔不起心理諮商費用,使心理復建不能完備,臺北市議員提案向市府建議,盼比照桃園臺南提供補助,落實性別平等價值。北市社會局對此迴應,相關費用已編列。

保護性侵害被害人權益,協助自創傷中復原,社會局訂有「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辦法」,提供設籍實際居住在臺北市的性侵害被害人,包括醫療、心理復健、訴訟律師費用補助。

議員黃鬱芬發現,市府對性騷擾被害人僅補助法律訴訟費用,沒有補助心理復建諮商,對性騷擾被害者的保護與協助相當不足,甚至有些被害人是經濟弱勢,無法負擔心理諮商費用,她認爲,雖然有補助法律訴訟費用,但並非所有被害人都有意願司法途徑,只有訴訟費用,根本沒有幫助。

她說,性騷擾案件對被害人極易造成身心壓力與負擔,若沒有足夠的心理復健補助及支持,在無力尋求其他協助情況下,性騷擾被害人恐將持續隱忍、對自身造成更大傷害,要求市府比照桃園及臺南作法,給予性騷擾被害人心理復建諮商費用。

另外,議員應曉薇要求,市府應督促中央修改法令提供補助,議員林國成說,一旦提供補助就要多宣導,讓更多人知道有補助。對此,社會局迴應,相關費用已編列,也會加強網站公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