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拚生育率 第3胎髮2.5萬

臺北市政府市政會議24日通過「生育獎勵金髮放辦法」。(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民政局提出「生育獎勵金髮放辦法」修正草案,24日經市政會議通過,今年9月起出生的新生兒,只要爸爸或媽媽其中1人連續設籍北北基10個月,孩子出生日的戶籍在北市就可享有北市生育獎勵,第1、2胎都發放2萬元,第3胎以上加碼5000元發放2萬5000元,預計每年將至少增加1200萬補助支出。

臺灣少子化問題嚴重,今年1至5月新生兒僅5.9萬人,北市修法盼提高北市生育率,民政局人口政策科長吳重信指出,此次修法考量女性懷孕週期約爲10個月,爲保障遷入北市後才懷孕的婦女,將條文規定須設籍北市滿1年以上縮減爲10個月。

繼親收養 也可以申請

吳重信表示,由於北北基形成共同生活圈,市民戶籍遷徙頻繁,若民衆因遷徙戶籍及非預期懷孕等因素,導致雙邊縣市皆因設籍時間未滿,而無法領取生育獎勵金,將嚴重影響民衆權益,考量基隆、新北市生育獎勵每胎都是2萬元,在相同基礎下,新生兒的爸爸或媽媽連續設籍北北基10個月都視爲設籍北市,但新生兒生日當天戶籍必須在北市。

他說,爲減輕養育3名以上子女家庭的負擔,增訂第3名以上新生兒加碼5000元,核發2萬5000元獎勵金,市府粗估政策推出後,每年將至少增加1200萬元補助支出。

此外,我國同性婚姻法制化於2019年5月24日上路,目前同志家長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可透過繼親收養程序,收養配偶的「親生子女」,故修正辦法明訂同性配偶繼親收養,該養父母視爲新生兒父母,保障同志家庭申請獎勵金權利。

議員籲 加碼育兒津貼

國民黨議員遊淑慧認爲,加碼幅度太小爲德不卒,1次性的獎勵好像是考試獎金,沒有太大鼓勵效果,看起來只是噱頭罷了,她建議生愈多給愈多獎金,比如第1胎給2萬、第2胎給4萬、第3胎給6萬;民進黨議員許淑華說,民衆願意生孩子也有能力教養的話,市府應該大方一點多給獎勵纔有誘因,且不只是生育獎勵,每月的育兒津貼也應該加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