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籲比特犬飼主2/28前完成寵物登記 違者可罰1.5萬

北市籲比特犬飼主2/28前完成寵物登記。(北市動保處提供)

北市籲比特犬飼主2/28前完成寵物登記,違者可罰1.5萬。(北市動保處提供)

爲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去年10月26日《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公告,比特犬飼主應於今年2月28日前至臺北市寵物登記站(查詢網址:https://reurl.cc/9OGnKd )完成登記,逾期未登記將依動物保護法,最高可開罰1萬5000元罰鍰。

北市動保處表示,配合農委會《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公告事項,自今年3月1日起禁止飼養比特犬,公告生效前飼養該類犬隻飼主應儘速就近到動物醫院完成寵物登記,以落實飼主責任。

經統計,臺北市截至今年1月底止已登記比特犬數量爲155只。如於公告生效禁養前尚未登記者,自今年3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止,民衆只能到北市動保處辦理登記,並需提供犬隻於今年2月28日前飼養證明(如動物狂犬病注射證明等),且逾期登記者,將依違反動保法第19條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明年3月1日起依農委會《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公告事項規定,違法飼養者將可依動保法第26條處以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補充,攻擊性犬隻包含危險性犬隻(如比特犬、獒犬、阿根廷杜告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及巴西菲勒犬等6種)或曾有無正當理由攻擊人或動物行爲紀錄之犬隻,飼主如攜帶攻擊性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且牽繩長度不應超過1.5公尺,併爲犬隻佩戴透氣口罩。

臺北市於2017年至2021年間已針對攻擊性犬隻未採適當防護措施之飼主開立15件行政處分。動保處爲讓飼有危險性犬隻的飼主瞭解外出應注意事項,去年度與知名犬隻行爲專家王昱智(熊爸)合作拍攝「危險性犬隻或具攻擊性行爲犬隻飼養應注意事項及遇緊急狀況處理原則」宣導影片,提供飼主瞭解相關規範,保護民衆及寵物外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