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幽靈選票」若是選務人員蓋假印 最重判7年半

丁守中提出的選舉無效之訴,一定會針對這些選舉投開票亂象追查。(圖/記者張榮恩攝)

記者林裕豐臺北報導

臺北市長選舉驗票結束,外傳萬華區有票匭被發現疑似作票,99張沒領取的選票全部「灌」給丁守中,丁守中也反擊,柯文哲和姚文智也都有被灌票,臺北地方法院不做迴應,法界預計接下來丁守中提出的選舉無效之訴,一定會針對這些選舉投開票的亂象追查,律師孫瑞蓮表示,如果這些選票真的是有人蓋印,作出作選票,問題就大了,蓋印作假選票,犯刑法210條僞造「私」文書,5年以下,如果是選務人員,還會加重1/2的刑期,最多會被半刑7年半。

「灌票疑雲」發生在萬華區某投開票,驗票的工作小組,發現選務人報中選會的「投(開)票報告表」上所登記的實際發出票數,比發出的票數多了99張,而這多出來、實際上並沒有發出的99張票,最後經清查全都是「灌」給丁守中。

這99張「灌」給丁守中的選票,是不是作票,或者只是,開票過程中,把票拿出來後,錯置到其他的票匭的行政疏失,在接下來的「選舉無效之訴」一定會是攻防焦點,丁守中不需要票數翻盤,只要證明這次的臺北市長選舉有明顯缺失,就能拼勝訴,如果勝訴,那臺北市長的選舉得重新投票,對臺北市長柯文哲來說,是最不好的結果

律師孫瑞蓮表示,灌票事件有幾個層次,如果只是單純的拿錯票事情最單純,僅僅是行政疏失,但是,如果法院追查是有人蓋印,作出假選票,問題就大了,蓋印作假選票,刑法210條僞造私文書 「僞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更深的問題是,有機會蓋印的人,很有可能是選務人員,選務人員是授權公務員身分,可能還會有刑法134條瀆職的問題,加重其刑1/2,以最重5年來看,最高會被判刑7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