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逾六成無殼蝸牛願申請社會宅 全臺居冠

▲2018年「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圖/內政部提供)政治中心綜合報導內政部23日公佈最新統計顯示,在希望居住的地區範圍內,於可負擔租金社會住宅條件下,6都中有5成無自有住宅者 願意申請社會住宅,並以北市63.8%比率最高,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約5成次之,臺南市爲36.6%相對較低。

這項2018年「住宅需求動向調查」之「無自有住宅者調查部分」,去年8月進行,其訪問對象設籍於6直轄市之無自有住宅戶,且戶內年滿20歲以上之戶長,有效問卷數2858份,在95%信賴水準下,抽樣誤差 ± 1.83個百分點,各直轄市有效問卷數皆超過400份。

調查6直轄市無自有住宅者居住情形發現,整體以「與不同戶籍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同住」者佔41.2%居多;其中臺北市近5成爲「租賃」,新北市與臺中市相似,「租賃」及「與不同戶籍的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同住」比率相近,二直轄市分別爲4成與3成8,桃園市、臺南市與高雄市則以「與不同戶籍的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同住」居多。

建物類型,調查發現,雙北主要以公寓居多,電梯華廈大樓居次;其他4個直轄市則以透天厝或別墅較多。

至於6直轄市無自有住宅者對社會住宅需求考量,爲可負擔之租金,其次爲工作地點,再其次爲所需設施。期望社宅房型以「3房」型、20坪~未滿30坪爲主。

調查對居住協助措施需求情形,各直轄市無自有住宅者期望的居住協助有差異,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與臺中市無自有住宅者,較偏好租金補貼;臺南市與高雄市則較偏好修繕或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