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抓單車超速 時速破25公里罰300到600元

電影《超級快遞》騎單車時速48公里在紐約街頭飆速,北市將取締單車時速超過25公里的騎士。(圖/取自YOUTUBE)

地方中心臺北報導

日前發生騎士飆速摔死案例,臺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爲了預防悲劇重演預計從10月底開始,於單車常用路段抓單車超速,研擬編列20餘萬元採購2具雷達測速槍,如果單車時速超過25公里,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300元至600元,計劃明年初全面擴大到臺北市道路。

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接受《蘋果日報》採訪時表示,預計會先鎖定單車常走路段,像是河濱單車專用道仰德大道、從士林內湖風櫃嘴的山間路段等,將會依道路、自行車專用道速限標示取締。

林基田表示,考量騎士速度過快,遇上警方攔車時急煞會危險,執法過程會派2組人馬,一組警員會先持雷達測速槍鎖定「鐵馬飆手」,另一組警員則在距測速50公尺處攔車開單測速器也會有錄影蒐證功能,希望達到嚇阻效果,減少單車意外憑傳。

民衆對警方取締單車超速反應兩極,有騎士覺得很困擾,因爲單車沒有時速表, 騎士該怎麼知道時速多少?騎的速度很難控制;也有民衆表示贊同,覺得每次帶小孩河濱公園玩耍時,總會遇到飆速的自行車駛過,相當危險!網友戲稱這根本是「天龍條款」,認爲「政『腐』真的想錢想瘋了,反正平民本來就是『尾』大政『腐』的提款機」,也有網友表示,當場攔車騎士仍然很危險,不如先把路面品質顧好吧!